我朋友的美語補習班之前聘請一位外師,但是因為上次幫他申請工作簽證時,是勞委會的疏失,(他們今天才知道)讓外師辨理通過,(外師不是美國、英國人,是墨西哥人)現在期限快到了,要幫他再申請工作簽,但是申請資料都送出去時,勞委會告知他們說,因為那位外師不是英美語系的國家,所以無法讓他繼續留在那邊工作。所以他們找了一切的辦法想要留住那位外師,還有問到可以去新增營業項目(西班牙文),外師才可以合理的留下來工作,可是怎樣查都查不到相關資訊和申請表單,因為很緊急,打1999,相關人員都已經下班,所以才請我幫忙來01問各位.....麻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