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與現任妻子無子嗣.僅有一個與前妻生的小孩(已成年同住一起).若將來發生現任妻子遺產繼承問題時.想請教有這方面知識的前輩.除先生擁有繼承權以外.是否先生與前妻生的小孩也擁有繼承權?現任妻子的繼承人會有那些人?其繼承權各如何分配?謝謝不吝指教.
您另外的問題部分,既然你先生是以前妻的名字買房子,所以房子的名字當然是前妻的,如果要變成小孩的話,一、用贈與(贈與稅的問題)、二、用買賣方式過戶、三、如果要用抵押的方式,在設定抵押權人是小孩的情況下,可以約定流押契約(民法第873-1、873-2)就是在不動產擔保之債權到期時,抵押人(指妻)在未清償債務時,依照流押契約的約定,將不動產直接移轉到抵押權人(小孩)的名下,不過流押契約在辦理抵押權登記時要一併才會生效力(這部分有風險的是,設定抵押權必須是真的,否則之後有風險被反咬一口,而且會涉及到刑事責任),僅供您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