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這板不知對嗎?也算投資問題吧
朋友跟人合資開了一間餐廳
比方雙方共投入100萬 一人投入50萬
股權對半...
現在我朋友資金緊張
想把他的%50股權私底下賣給我%25(不是賣我25萬..因為餐廳是賺錢的..)
大概就是賣我100萬去持有這%25股權
不賣給合夥人他有他的苦衷...在此不便多提
另外他想跟我簽保密協議...
意思就是不讓他合夥人知道他賣了我%25股權
我想請問這樣私售股權法律上可行嗎?
balmain wrote:
比方雙方共投入100萬 一人投入50萬
股權對半...
雖然你說是比方,就暫時先用這個數字來算,你朋友投入了50萬。
現在我朋友資金緊張
多緊,有緊到需要100萬嗎?
想把他的%50股權私底下賣給我%25(不是賣我25萬..因為餐廳是賺錢的..)
大概就是賣我100萬去持有這%25股權
賣你100萬,他的股金已經全部還本,還兼賺100%現金回報,另外還有25%無本的股權等著收分紅,餐廳倒了也無妨(都已經大賺了當然無妨)。你的100萬才剛投入,你真的清楚該餐廳的資產/負債/營收/成本等財報數字嗎?或者就算知道數字確實可信嗎?主廚或重要員工跳槽會不會出危機?萬一餐廳倒了你就損失100萬。
不賣給合夥人他有他的苦衷...在此不便多提...(恕刪)
說實在的,我從沒見過出錢給缺錢的一方,條件這麼差的(從上面已知,缺錢方股金回本風險0,有持續獲利機會,沒有事業是100%持續穩賺的,你連股利賺不賺得到都不知道,更不用談股金回本),比慈善事業還差。以上還不包括其它網友說過的地下股東不被承認的風險。
當然,是真正的朋友不用這樣錙銖必較,但退一萬步講,是真的朋友,他也應該是用25萬把(整個餐廳的)25%的股權賣給你來籌錢,需要更多則是50萬賣(整個餐廳的)50%,再多再想其它辦法,而且應該是正式公開的轉讓,餐廳確實賺錢分股息給你,你甚至可以事後再付部分股息給你朋友,這樣雙方可說都是真的朋友,一個解決缺錢燃眉危機,一個承擔風險及獲利機會。我不清楚你們的友誼如何,純粹從一般情況來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