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網上的理財達人好,
小弟有個問題在網路上都找不到,現在想要請各位達人幫忙解惑,
1. 申請強制執行銀行帳戶時,發現該帳戶上沒有錢,所以回報法院沒錢。
2. 因為帳戶沒錢(指0元的情況,或金額很低例如幾十元),所以指行不足額或無法執行。
3. 過些日子,債務人不知情的情況下(通常很少錢或沒錢好像不會通知),把錢存入該銀行,此時可能不足額(但也有個七八成)或足額的情況,銀行會因為之前的強制執行公文把該金額凍結起來嗎?
4. 亦或是該帳戶就已經被凍結也不能存入。(不過過去的經驗是好像帳戶不會凍結仍可存錢。)
上面的重點在銀行強制執行沒有錢並回報法院之後,如果再往該帳戶存錢是否仍會被""自動""執行??
我知道如果依照債權憑證再向法院申請是可以再次的執行,但我的問題是,會不會銀行自動依照之前的強制執行""自動凍結""?
希望我的敘述各位達人可以明白,幫助我解惑,先謝謝各位。
是的,我當初也是這樣想說會不會有凍結的可能,如果經過您的說明我也認同您的說法。
不過當然上面有大大提到如果是欠該銀行的前,存進去當然會被取走,這絕對是肯定的,
因為自家銀行取自己的債權我想因該不用通過法院的執行程序,當然因該之前也是有先走過不然直接執行恐怕違反法律程序的精神。
1. 主要就是個人債權人與個人債務人關係,所以這樣看來要經常的查與經常的請法院強制執行,
不過這樣的話我又衍生一個問題,就是經常請法院強制執行的執行費用? 會不會債權人先收取? 還是到執行有錢後向債務人一次收取?
2. 或是上面的想法是錯誤的,而是直接拿法院給的債權憑證向該債務人的銀行經常的查詢是否有可執行費用???
上面哪個方式才是正確的做法????
先謝過各位達人~
MasterJames wrote:
1. 主要就是個人債權人與個人債務人關係,所以這樣看來要經常的查與經常的請法院強制執行,
不過這樣的話我又衍生一個問題,就是經常請法院強制執行的執行費用? 會不會債權人先收取? 還是到執行有錢後向債務人一次收取?
2. 或是上面的想法是錯誤的,而是直接拿法院給的債權憑證向該債務人的銀行經常的查詢是否有可執行費用???
恕刪)
1.執行費用依執行標的金額收取千分之七的執行費用,由債務人負擔,不過要由債權人預先繳納給法院,待執行完畢債權人可先扣抵執行費用,餘再扣抵債權;常遇到執行標的不足執行費用的情況,債權人往往賠了夫人又折兵
2.查詢債務人有沒有錢或薪水不是跟銀行查詢,須拿債權憑證向國稅局申請查詢,有財產與收入兩項,每項查詢費用250元,萬一債務人什麼都沒有,債權人又再一次賠了夫人又折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