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生跟2位朋友一起開店....當初的金額是150 / 150 / 70 共 370業績還OK...店也有持續增加資本額.目前為540(包含當初的370)現在其一朋友因事,想抽走的話,應該如何計算?!如果他只想抽走50的話,又該儒何計算他所剩下金額的利閏分配?!想抽走的是出資70的那位...感謝回復^^
benz8857 wrote:我先生跟2位朋友一起...(恕刪) 150 4成 投資150 4成 投資70 2成 投資假如無其他 因該是這樣分看你們有沒有股東分利.假如沒有盡然 抽走50 還不如給他整數70..(退股)因為剩下來20萬 整的股數因該不到1成
這樣的話就好算啦原來的370萬,出150萬的兩人各佔40.54%的股份,出70萬的佔18.92%那後來的增資是以店裡利潤增資,所以三人佔股比例還是一樣,原來出70萬的人的持股比例換算成金額就是1021680如果出70萬的人想從原有投資抽走50萬,就是1021680-500000=521680,那在現有投資額裡他的股份就稀釋成為9.152%,就是他撤資50萬後他可以分得利潤的百分比,每賺100萬他分91520元帳不難算啦,主要是幾個股東之間怎麼喬,他想抽走50萬,就是要看其他兩個股東誰要吃下股份,那就誰出錢買下。benz8857 wrote:增資的170是用店裡...(恕刪)
因事要抽走資金? 如果友人都很要好的話..確因事出突然.必須用到錢..那從資金中借他50萬..白紙黑字寫好..償款日<<如公司繼續賺錢.年度結算也可以從股利中扣除)..如果真不好相處..或是那位股東無意繼續投資..那就結算掉...兩位股東一起吃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