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夫妻名下有一自用房產,貸款約一百多萬,每年約繳3萬多利息
因房貸支出最高可以30萬列舉扣除

請問若拿房子去跟銀行增加貸款1500萬出來
是否可以報稅時用來列舉扣繳,有試算過 每年可以少繳6萬多的稅金
不知此方案是否可行,請有經驗的人士幫忙解答 謝謝

若可行的話 增貸出來的1500萬現金有何穩定的保本投資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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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但有聽說增貸用修膳名目似乎有機會。

cherry0304 wrote:
請問夫妻名下有一自用...(恕刪)

1.增貸不行
2.就算現在你有辦法用借的借到1500萬,也沒有保本,收益又大於借款利率的收益,全世界最保本的美國10年期公債利率現在也才二點多,把匯率因素算入風險依舊很大,全球低利率時代,全球幾無利可套
剛剛去查了一下,還真的是增貸轉貸都不行,除非原額利率更低的轉貸,反正就是利息減少的可以,利息會增加的什麼貸都不行,所以樓主死了這條心吧,除非換房子重新貸款。

ejan1969 wrote:
剛剛去查了一下,還真...(恕刪)

換房子也沒用..
因為有限自住....
換房子還是自住啊,舊房子賣掉,新房子變成自用住宅。

ejan1969 wrote:
換房子還是自住啊,舊...(恕刪)

版主並不只有1間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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