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板友好,想請問大家有關於勞保的問題
家父今年六月底滿60歲,也就是最後續保的最後期限,因為過去父親沒有固定工作,所以
沒有勞保(健保),健保前一陣子幫他復保了,勞保的部分他過去在餐飲工會加保(六年年
資),兩個月前剛好找到一份廚師的工作,但是是新開餐廳,老闆也沒有替他加保勞保的
部分,所以想趁著60歲期限之前去替他在餐飲工會加保。
詢問過後,工會跟我說他工作的那間小吃部超過四個人,應該強制投保勞保,但是我沒辦
法決定雇主是否加保,所以我還是會先幫他申請到餐飲工會加保或者有其他方式(國民
年金他也沒繳過)?我自己有想過兩個方案,不知道是否有其他解。
1.直接等他過六十歲,把六年的年資退休金拿回來(退保後可加國民年金?),等六十五可
領老年年金。
2.續保餐飲工會,不管現在的雇主會不會被開罰之類的,工作到退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