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鼓勵大家掏空公司嗎?超過50.4億元, 萬泰銀掏空案,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
超過50.4億元 萬泰銀掏空案判刑減為6月、5月
萬泰銀行前董事長許勝發和擔任前副董事長的兒子許顯榮、前董事的女兒許娟娟,被控利用假交易違法放貸給自己經營的太子集團,致萬泰銀行與萬泰票券損失超過50.4億元案。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上午判決,許勝發有期徒刑1年、減為6月,許顯榮10月、減為5月,許娟娟8月、減為4月,萬泰銀行前監察人楊錫洲8月、減為4月,都可易科罰金。
律師江東原表示,將與當事人研究後再決定是否上訴。
這是鼓勵大家掏空公司嗎?
50億的荒唐帳
居然只判可以易科罰金的6個月 5個月...台灣這個地方對經濟犯太縱容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