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最近要幫自身保年繳意外險~不多約快2000
在保險理賠方面有看懂...
只有對於個人責任險部分~加上騎車部分問題!
我知道機車都有強制險~我本身也加保第三人!
我想知道意外險的個人責任理賠部分~
保單看了一下~因意外事故導致第三人身故死亡給予理賠!
那我騎乘機車發生事故~除了強制+第三人理賠!
自我本身另外加保意外險也給予理賠麻?雙重理賠不影響?!
產險第三人不理賠自我車上乘客理賠...
第三人不賠乘客~那我自我加保意外險所屬個人責任理賠第三人!
這意外險第三人可以用理賠我載朋友導致車禍受傷給予理賠嗎?!
其餘我都懂~我只想搞懂~
意外險的第三人有無理賠自我乘客傷亡呢?
汽機車發生事故也屬於意外險理賠範圍嗎?不跟強制+第三人衝突麼?
可否雙重理賠呢?!
在此感謝各位~問題有點多...有爬文了!!
z123415299 wrote:
小弟最近要幫自身保年...(恕刪)
各家個人責任險條款內容不盡相同,但我記得有除外及不保事項(這是某家產險公司個責險條款,版大要看自己的商品條款而定):
第六條 不保事項
本公司對於下列事由所致之損失不負理賠責任:
一、要保人、被保險人故意或從事犯罪行為所致者。
二、因戰爭、類似戰爭(不論宣戰與否)、敵人侵略、外敵行為、叛亂、內亂、強力霸佔或被征用所致者。因原子或核子能裝置所引起的爆炸、灼熱、輻射或污染所致者。
三、被保險人因所有、使用或管理獸力車、機動車輛、航空器或船舶(含水上機動車輛)及依法應領有牌照之車輛等所致之賠償責任。
四、被保險人對其家庭成員所致之賠償責任。
五、因各種傳染疾病所致之賠償責任。
六、因被保險人酒醉、受毒品或迷幻藥等影響所致者。
前項第六款所稱酒醉係指飲酒候吐氣所含酒精成分超過每公升 0.25 毫克以上;所稱受毒品或迷幻藥等影響係指吸食、注射或服用鴉片、海洛因、安非他命、古柯鹼、大麻、迷幻藥品或其他違禁藥物。
第七條 除外責任
對於下列賠償責任,本公司不予賠償:
一、任何性質之附帶損失。前述所稱附帶損失,係指危險事故直接致財產損失之結果所造成之間接損失。
二、被保險人以契約或協議所承受之賠償責任。但縱無該項契約或協議存在時仍應由被保險人負賠償責任者,不在此限。
三、被保險人向人租借、代人保管、管理或控制之財物,受有損失之賠償責任。
四、被保險人因從事商業、執行公務或執行與其職業相關之業務所致之賠償責任。
五、於中華民國台灣地區(含台、澎、金、馬及政府統治權所及之其他地區)以外所發生之賠償責任。
六、被保險人從事競技、比賽、特技表演等活動時,造成第三人之體傷、死亡或財物損害之賠償責任。
褐色字應該就是答案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