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有一個自有小品牌,他也經營一年多了,多少有些穩定的客源。

目前他想開發一樣新的產品,但資金不夠想找我一起幫忙

但我們都是第一次接觸到這些也不知道合約跟利潤該怎麼分?

目前是預計整筆開發新產品的資金都由我來支付,但品牌名字是掛他的品牌。利潤部分是由於他有客源跟銷售管道,所以我佔四成它佔六成。

但這只是第一次,之後如果要進後續的產品,由我們平均來出資金,將會變成我只佔兩成的利潤。而且因為是他的品牌所以我也不能另外做販售。再者,若他開發同系列相似的產品我也會變得無法抽成。所以我會很吃虧!

請問應該要怎麼樣我們兩個才不會吃虧?

他有客源,管道,跟品牌~我出資金。如果照這樣利潤一般都是怎麼分的呢??

麻煩各位大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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