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個問題讓我很焦慮
事情是這樣的, 去年七月結束美國H1 後回台,經人提醒我需要繳稅,即使已沒有任何美國身份
不然以後進出美國會可能有問題,且接下來有許多美國出差的Schedule
當時已過2014報稅的DUE DATE
在mobile 01 幾位熱心的大大幫忙與建議上,努力上IRS網站STUDY,拿出W2, 並用計稅軟體算出
應該有REFUND 且三年內申報都是可以的,當時放下了心
到這幾天,想要處理這問題了,再用計稅軟體看到結果
我發現我錯了, 上面說的 IRS -幾百鎂, 我以為是IRS 要REFUND 我
但結果是I OWE X hundreds.
看看日期已過了DUE DATE 半年
上網看了一下罰款,研究了幾天後,算出
我要繳延付費 + 延報稅費 + interest 加起來好幾百
在找了一些資料,問了一些人後
我想到的處理方法是
1. 匯錢到美國銀行帳戶
2. 印出1040ez 填好,簽好
3. 依IRS罰款規定 把TAX加上罰金 開美國銀行CHECK 連同1040EZ, W2 一起寄給IRS
用臺灣的地址
不知這樣是否WORK
有大大建議用軟體,但還在研究中
我的智慧有限
各位中肯的建議我都會很感謝,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