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教一下各位前輩我朋友最近在臉書上賣了一個東西,對方付了款後好死不死 帳號剛好被盜,我朋友馬上申請新帳號,後來有跟對方聯絡上了,但對方當時以為被騙,已經去警局報案,後來雙方了解是誤會一場,但我朋友帳戶已經被凍結了請問接下來後續要如何處理對方已經答應和解了,但一位在北部,一位在南部,是否要本人北上處理,還是說有更簡便的處理方式是否有類似的和解書直接寫一寫寄上去給對方銷案,銀行方面要怎麼解除被凍結煩請知道的前輩指導一下 謝謝
kennyf wrote:所以要等法院傳票,北...(恕刪) 法院管轄是被告處,但原告是在北部報案,所以有可能被告需北上警察局做筆錄,再把案件轉到被告管轄法院,也有警察通知被告在附近警察局協助做筆錄,再把筆錄轉到北部受理警局的以方便被告不需北上做筆錄,,但這例子不多。總之就看處理警員如何處理在這裡說明,警察受理刑事告訴案件,職責是做筆錄,確認原告,被告身分,所告何事,案件事實為何,其他無權決定如何處理,現行犯例外像詐欺是非告訴乃論,警察受理,只能做完筆錄,把案件轉送地檢署,由檢察官判定如何處理。以樓主說法,若雙方言詞一致,檢察官會以不起訴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