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人壽保險問題,請各位大大提供意見吧

1、鐘福特定傷病終身保險
2、新真安心住院醫療終身保險
3、永健住院日額健康保險附約
4、真安順手術醫療終身保險
總費用約29000,請問有比較好的保險嗎
可以大概介紹一下被保人的年紀性別嗎,這樣比較好判斷哦
目前年紀約:1歲,希望了解大大幫忙解析,或有其他相同且費用較少的保險
規劃的不是很理想!

意外險完全沒規劃,孩子調皮好動容易發生意外,沒有規劃意外險很奇怪。
沒有癌症險,孩子罹患癌症的機率不高,可以先規劃個定期癌症險,一年兩百多元就有很好的保障了。
住院日額好像偏低。

金管會保險局有規定不能在網路討論保險商品,所以我另外寫了一些建議發送給您,您可以參考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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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提供您一些孩子保險該如何規劃的建議:

孩子的醫療保險該如何搭配?在這個產業多年,發現很多人會覺得投保醫療險很複雜,業務員給的保險的建議書看起來霧煞煞,是因為對於保險的基本概念不瞭解。這裡就保險的基礎商品為您做一個解說。

一個完整的保障,必須要有醫療險(實支實付、定額給付),住院日額,癌症險(一次給付型、醫療給付型),意外險(意外殘亡、意外醫療),失能補助,豁免保費。但是對於這些險種的功用,可能很多人不是很瞭解,在此為您做一個說明。

【壽險】:
首先、孩子是不需要投保壽險的,因為壽險是有家庭責任及負擔的人才需要。因為壽險不是為自己投保,而是為家人投保的,投保壽險的目的是怕萬一走得太早時,家人的生活才不至於陷入困境,遺族的房貸才不會因為繳不起而遭法拍,孩子的教育基金才不會有問題。而孩子不會是家庭的經濟來源,所以不需要投保壽險。更何況金管會業有規範,為了避免道德風險,15歲以下的兒童不得理賠身故保險金,只能加息退還已繳的壽險保費,所以除非保險公司一定要一個基本額度的壽險當主約做搭配,否則不建議。

【醫療實支實付險】:
醫療實支實付險是針對實際上的醫療以及住院的開銷,根據收據的金額作理賠。也就是說除了特別看護以外的費用,絕大部份的醫療開支都可以申請理賠。申請理賠一般是用收據正本,但是某些保險公司也接受副本理賠。實支實付險理賠的範圍一般有手術、門診手術、以及住院病房日額,比較需要注意的地方是醫療項目(器材費、雜費)的額度是否足夠。
醫療實支實付險的保費合理、保障高,是保險最重要的一環。但是實支實付險一定是定期險,全國都沒有終身的實支實付險。

【醫療定額給付】:
醫療定額給付險,原則上是不用收據、只要診斷證明書就可以理賠。它是依照保單條款中疾病項目的%數,乘以投保的金額下去做理賠。理賠的範圍一般有手術、門診手術、以及住院病房日額。
另外、終身醫療險一定是定額給付的。終身醫療險一般是繳費20年終身有效,終身醫療險國人愛買,感覺好像也不錯,但是終身醫療的保費高、保障低,光投保終身醫療險,保障是不夠的。而且保險公司不是慈善機構,終身醫療的商品都經過精算,未來數十年的費用讓客戶在20年內繳清,所以終身醫療不是不好,但是一定要跟定期醫療險,尤其是實支實付險做搭配,才不會有保障上的缺口。

【住院日額】:
住院日額險是依照住院的天數,乘以投保的金額去做理賠。一般醫療實支實付險以及醫療定額給付險也有理賠住院的日額,如果額度不夠的話可以用住院日額險做加強。
目前各醫療院所每日的單人病房費用,約在3,500元到6,000元之間,小孩子住院為了要避免交叉感染,最好避免住健保病房,才能夠放心的養病。
住院日額險還有一個功能,就是如果父母要請假照顧孩子,或是請看護照顧,都可以藉由將住院日額險的保額提高,來支付收入的中斷或是請看護的費用。

【癌症險】:
癌症險有分為一次給付型或是醫療給付型。一次給付型顧名思義,就是在罹患癌症確診時一次給付投保的金額;而醫療給付型就是在因為罹患癌症就診時,理賠醫療的費用及開支。
一般孩子罹患癌症的機率不高,我會建議先幫孩子投保個定期癌症險就好,因為孩子投保定期癌症險非常便宜,將來等孩子長大了,再依照當時的需求及醫療生技的進步去做規劃,會比較好些。
很多人會誤會,以為一定要投保癌症險,罹患癌症時才有保障,其實不是這樣的。只要有投保醫療險(實支實付、定額給付額),往後因為癌症而住院接受治療時,一樣可以理賠住院期間的費用。當然、如果有加保癌症險,理賠的額度會更高,保障也更完整。所以要不要加保癌症險,就要看每個人的需求及預算了。

【重大疾病險】
除了癌症險外,重大疾病險也是一個比較特別的險種。
首先、重大疾病有七項,一般是指:1.心肌梗塞 2.冠狀動脈繞道手術 3.腦中風 4.慢性腎衰竭(尿毒症) 5.癌症 6.癱瘓 7.重大器官移植手術。
但是現在保險公司會把特定傷病也涵蓋進去,特定傷病的項目就比較多,每家保險公司的商品可能會有些微幅的差異,一般有:再生不良性貧血 、 良性腦腫瘤 、 心臟瓣膜手術 、 嚴重頭部創傷 、 肝硬化症 、 猛暴性肝炎 、 原發性肺動脈高血壓 、 主動脈外科置換術 、 嚴重燒傷 、 脊髓灰質炎 、 阿爾茲海默氏病 、 昏迷 、 急性腦炎 、 腦血管動脈瘤手術 、 運動神經元病 、 多發性硬化症 、 肌肉營養不良症 、 帕金森氏症 、 慢性肝病 、 克隆氏病及潰瘍性結腸炎 、 全身性紅斑性狼瘡併狼瘡性腎炎。

重大疾病險的理賠方式也比較特別,它是在罹患重大疾病或是特定傷病時,一次給付投保的金額。例如投保50萬的重大疾病險,在確診罹患相關疾病後,保險公司一次理賠50萬,病人可以自由運用這筆金額。
但是有一點要注意,全台灣的保險公司都一樣,重大疾病險只理賠一次!也就是說只要保險公司理賠過後,該契約即告終止。舉例來說、罹患猛暴性肝炎後,保險公司理賠了投保金額,兩年後又罹患心肌梗塞,那麼心肌梗塞就不能再申請理賠了,因為理賠了猛暴性肝炎後,該契約即告終止。當然、如果契約終止後,將來的保費也不用再繳了。

【意外殘亡險】:
就像之前所提及的,金管會規定15歲以下的兒童不得不得理賠身故保險金,那麼投保意外殘亡險有意義嗎?答案是肯定的。因為15歲以下投保意外殘亡險便宜很多,雖然意外身故不能理賠,但是因為意外導致1~11級殘,還是可以理賠殘障保險金的。很多保險公司的意外殘亡險險,都還包括了重大燒燙傷險,對孩子而言也是很重要,投保時可以跟業務員多諮詢一下。

【意外醫療險】:
意外醫療險為什麼要獨自劃分出來?這就要回到醫療險的保障範圍。絕大多數的醫療險,都只理賠以下幾種狀況:住院醫療、門診手術、急診室6小時以上(今年五月起改為實支實付),住院前後門診。
但是我們知道,有些意外事故是不需要住院的,例如騎車摔傷、被刀子切到、運動挫傷、骨折脫臼……等都是不用住院的,只要去醫院包紮治療一下就可以回家了。那麼這些意外事故,在純醫療險的部份是沒有理賠的,只有意外險可以理賠,所以意外險也是非常重要的。
至於如何判斷是否為意外事故,其實很簡單,只要是突發性,不可預知性,非疾病性的事故就算是意外。

【失能補助險】:
每家保險公司的定義不同,主要是針對因為疾病或事故導致無法工作、或是殘障時,保險公司在一定的年限內,每年(或是每月)給付一筆金額。

【豁免保費】:
豁免保費簡單的來講,就是幫您孩子的保險再買一個保險。每家保險公司的豁免條款都是大同小異,它的功能是在要保人(一般是父母)罹患重大疾病或1~6級殘時,接下來跟隨主約有效期間的所有保費(主、附約都包括),就不用再繳交。但是主約有效期過後,附約的部份還是要繼續繳費才能夠維持。
舉例來看,某人幫孩子投保20年期的終身醫療主約,搭配其它的定期險附約,在投保後的第7年因為意外導致3級殘障,那麼接下來13年主、附約的保費都不用再繳交。13年後豁免保費則因為主約的到期而不再有效,但是保戶只要繼續繳交附約的保費就可以,因為主約的保費豁免已經幫您繳交完了。

以上的資訊與您分享。


高先生



sh168 wrote:
1、鐘福特定傷病終身保險
2、新真安心住院醫療終身保險
3、永健住院日額健康保險附約
4、真安順手術醫療終身保險
總費用約29000,請問有比較好的保險嗎


好慘...
國泰業務最愛賣的「雙安」─真安心跟真安順,你都買了
新生兒保費年繳1萬5左右,就能買到超豪華的保障了
你目前規劃的卻連住院實支實付都沒有...還年繳2萬9
哪天要用上昂貴的自費藥物或自費醫療器材,就直接吃土了

國泰的部分建議買這些就好
主約:鑫彩終身壽險(L3)-1萬元-20年
附約:
1.新真全意住院醫療健康保險附約(CV)-M20計畫-1年期
2.新寶貝傷害保險附約A型(BM)-2單位-1年期
※醫療實支補充說明:
a. 住院病房費限額:2,000元/日
b. 住院雜費限額(與手術費合併計算):20萬元/次(如有住加護病房,雜費額度X2)
c. 轉日額給付:2,000元/日
d. 門診手術費限額:1萬元/次,可轉定額1,000元/次

加上兩家必帶的保險商品
法國巴黎人壽
主約:一年定期重大疾病健康保險(金健康)-計畫三-1年期
這是非常便宜的一次給付重大疾病險,有包含到癌症給付(需注意有四種癌症除外不賠)
去彰化銀行就可投保(用信用卡付款比較方便)

富邦產物
主約:安心守護(兒童專案)-計畫二-1年期
一樣是非常便宜的兒童意外險專案,可以輕鬆拉高意外殘廢/意外燒燙傷/意外實支/意外日額
意外實支可副本理賠(記得要等國泰的部分先買好,再買這個)

以上提供參考
sh168 wrote:
1、鐘福特定傷病終身...(恕刪)
3樓的前輩已經回答得很完整了,我就不多說了

我要提醒一下,挑選醫療險的時候要注意看「給付條件」,常常有些醫療險是必需要「住院」
例如:
「被保險人因第○條之約定而以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對象身份住院診療時……」
所以如果醫生是直接就讓你離開的話,就算拿到收據也沒用


另外就是,個人認為重大疾病險不一定要買。不是不重要,是理賠的機率太低了,還不如提高壽險……
以心肌梗塞為例:

保險公司對重大疾病的解釋跟實務上有很大的落差,而且條件非常嚴苛,往往必需同時、具備三項條件
世界衛生組織(WHO)的定義,只要符合(胸痛、心電圖、心肌酵素)二項即可

然而保險公司的定義,必需同時具備三項條件:
1.典型的胸痛症狀
2.最近的心電圖異常變化,顯示有心肌梗塞者
3.心肌酶之異常增高

「美國曾經有過研究,研究人員從1948年在佛拉明罕城市持續紀錄該區民眾的心血管疾病結果發現,無論是心肌梗塞或是猝死,有將近62%的男性,發病前是沒有任何症狀;而也有46%的女性在發病前也沒有症狀。
資料連結
國外也有論文,也是說有20%的人,初期心電圖是正常的
論文連結

可是有很多人都是「急性」心肌梗塞
這些人根本連測都來不及測,儘管醫生在診斷書上寫心肌梗塞,保險公司一樣可以不賠

因此想要獲得理賠,必須滿足下列步驟:
1.(24hr待在急診室)發作,但你不能死掉
2.測得心電圖異常,萬一沒有請再發作一次
3.有胸痛症狀,最後再有心肌酵素異常

這種要求有幾個人做得到?其他疾病也是一堆文字遊戲
重大疾病險真的只要有閒錢時再保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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