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不知到這問題是否在這版上問是否正確.但是有點急.希望各位前輩可以幫忙指導一下
事情是這樣的.今年是小弟我第一次報稅.因為父母都沒在公司上班(自己做土木小裝修的).所以想把父母申報扶養
我看了一下條件是說未滿60歲只要所得未超過85000就可以視為無謀身能力.因為爸媽沒有給公司報.所以一定不會超過
但是問題來了.我媽以前有待過工廠.月薪約2萬多.做了10多年.直到前幾年沒做.但那段時間也從來沒有繳過稅.也沒有收到什麼催繳或罰單之類的.如果現在被我申報扶養之後.國稅局會不會去查以前的資料.然後被罰款之類的?
再麻煩各位專家前輩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