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可否再施一次當年的「德政」?

大家討論一下:

有鑑於現今社會的大部份資源都集中在少部份人的現象,這現象很類似於政府播遷來台時的狀況,當時政府實施了「耕者有其田」的德政,達到了均富的效果。

而現在,許多的財團扮演著類似當時的大地主的角色,而許多的勞工就扮演著當時佃農的角色,不知政府能否再次實施一次「德政」,再次留名青史??

(看維基百科裡說到這有違憲的問題,若真的有違憲的問題,教育部是否該把「德政」這字眼做適度的修正與揭露)
文章關鍵字

bow0831 wrote:
大家討論一下:有鑑...(恕刪)


+100
元靈是不受時空物質限制,本是觀察、覺知、思辨的觀行照悟體。元靈透過仿生AI的故事敘述來遊戲體驗人間。
財團很多 都立委 不然就是政商關係良好關係的

魚幫水 水幫魚

怎麼可能拿石頭K自己腳

bow0831 wrote:
大家討論一下:有鑑...(恕刪)


「耕者有其田」是個很好的政策
但是
政府有點類似強盜
強取民財作分配

我也認為那違背憲法
憲法要保障人民財產

憲法

第 142 條
國民經濟應以民生主義為基本原則,實施平均地權,節制資本,以謀國計民生之均足。



第 143 條
中華民國領土內之土地屬於國民全體。
人民依法取得之土地所有權,應受
法律之保障與限制。私有土地應照價納稅,政府並得照價收買。
附著於土地之礦,及經濟上可供公眾利用之天然力,屬於國家所有
,不因人民取得土地所有權而受影響。
土地價值非因施以勞力資本而增加者,應由國家徵收土地增值稅,歸人民共享之。
國家對於土地之分配與整理,應以扶植自耕農及自行使用土地人為原則,
並規定其適當經營之面積。



那有違憲呢?
當年.專政下實行耕者有其田的"受害者"及後代,有些後來都成為反對國民黨的尖兵,現在的民主背景下的執政者根本不可能這樣幹,誰會自斷雙腳

bow0831 wrote:
大家討論一下:有鑑...(恕刪)


來個住者有其屋

你看如何?
以憲法 142 143
那房價 一堆空屋跟投資客 那違不違憲呢?
更厲害的一般老百姓買算一坪多少
一堆民宿跟廟佔國有地
一堆農舍不合法
一堆違建蓋
那就用佔的
想著就就地合法
那離憲法都離多遠了?
1.耕者有其田施行後,許多地區的望族就沒落了(包含我家),這對當時的政府鞏固權力是有幫助的,現在看不出做類似「耕者有其田」的政策,對政府有什麼立即的幫助,沒好康的就不會有動力去做

2.現在有錢人,財團,擁有的是房地產,國內外證卷,現金,債卷,想不出要怎麼公平的分給別人?分完之後,國家營運會更順利嗎?

3.政府如果不保障私有財產,許多資金就會逃離台灣,短時間內就不會再回來投資台灣,這對台灣傷害會很大,台灣有可能像阿根廷一樣,從新興市場掉到邊境市場

4.其實可用增稅的方式來減緩財富集中的趨勢,不過除非人民已經要革命了,不然很難通過立法院,如果要逆轉財富集中的趨勢,就要抽"財富擁有稅",現在沒看到哪個國家敢抽這種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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