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llo

若外公N年前去世,但沒有人辦理任何繼承.以為沒有任何遺產.

過了幾年外婆也去世.

結果最近地政局通知外公有一塊地,須辦理繼承.

所以照規定來說,

過世的外婆及外婆的小孩先辦理第一次繼承外公的.

然後外婆的小孩在辦理第二次繼承外婆的部分.

所以繼承的手續需要辦2次.

這樣子的是對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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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清烏龍屁 wrote:
hello若外公N...(恕刪)


烏龍屁大大

誠心請問國稅局人員最清楚
甚至自己跑國稅局幾次
就可以
繼承清楚
不必假手他人
希望有幫到你
XD
+1
直接去國稅局問最快,還可順便申請被繼承人的財產清冊,看看還有無遺漏的遺產。
這是再轉繼承
理論上繼承手續確實是要辦2次
但是文件都備好了可以一次同時跑
不用跑兩次
+1
親自去國稅局、地方稅務局負責增值稅與地價稅的單位問清楚,印花稅不要亂繳,錯繳了人家不會還你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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