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20歲以上
沒工作沒收入也沒在學
那家人報所得稅的時候可以把這個人列為撫養嗎?
明年報稅 扶養親屬不限年齡
2012年10月19日
【陳瑩欣╱台北報導】立法院財委會昨初審通過《綜合所得稅法》第十七條修正草案,取消納稅人不得扶養二十歲至六十歲間「其他親屬或家屬」的年齡歧視條款,凡納稅義務人的親屬中,符合二十歲以下,或二十歲以上在學、身障或無謀生能力條件,明年五月報稅時,每扶養一人,就可列報八萬二千元的免稅額,根據財政部長張盛和初估,受益人數約四十一萬人,納稅民眾將因此增加二十億元可支配所得。
所謂「其他親屬或家屬」,叔、伯、甥、舅、姪、嫂均包括在內,依目前規定,其他親屬就算符合就學、身障或無謀生能力等受扶養條件,只要年齡層在二十歲到六十歲間,就不能享受扶養的減稅優惠,明顯與扶養父母、子女或兄弟姊妹的列報減稅條件不同。
仍須提示相關證明
財政部提出這項修法案,主要是配合大法官會議第六九四號解釋要求,所得稅扶養不能有年齡和其他親屬的限制,須在今年十二月三十日前完成修法,十二月三十一日起生效,明年五月報所得稅時適用。
張盛和強調,現行稅法除「其他親屬及家屬」仍設有年齡限制外,納稅人申報扶養父母等直系尊親屬、子女、兄弟姊妹等,都沒有設限,但受扶養者如為未滿六十歲或年滿二十歲的子女、兄弟姊妹等,須另提示包括在學、身障或無謀生能力證明,並確認受扶養,才可享有免稅額。
勤業眾信會計師林宜信提醒,受扶養親屬若有打零工或其他薪資收入,年所得須低於八萬二千元,申報扶養才有節稅效果,否則反而可能墊高應繳稅款,民眾報稅前應多做評估,以免因小失大。
釐清「無謀生能力」
但財政部對「無謀生能力」的定義並不清楚,立委吳秉叡昨表示,例如好手好腳但怎樣也找不到工作,或是有唐氏症但可在庇護工廠烤餅乾等案例,該如何認定,財政部有必要進一步釐清。
立委李桐豪則說,《所得稅法》第十七條中,儲蓄利息所得特別扣除額給予二十七萬元上限,但現在利率很低,相當於三千萬元以內的存款都免稅,他建議應增訂例如「五百萬元以內的存款,才給予抵扣」的規定。
讀空中大學擬放寬
此外,立委賴士葆認為空中大學在學生無法列報扶養,也需修正,基於大法官釋憲要求年底前完成修法的考量,昨法案僅先就年齡限制進行調整,另提臨時動議,要求財政部在年底前研議修正各項抵扣額,獲盧秀燕等六名立委附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