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女性友人詢問...
請問另一半(男方)如果婚前買房子時
房子是登記在男方名下
當時有親戚借男方買(幾十萬) 另有貸款兩百多萬
婚後女方有些錢
應該幫男方先還掉親戚的部分嗎
因為女方覺得家中有一些購置家電的需要(家電女方出錢買 目前兩方各自薪資各自負責打理 家用因男方還在還貸款 目前以女方出為主)
因為親戚還蠻常到朋友家中坐
女方因為不想讓親戚感覺沒有還錢卻怎麼還在買新家電
(男方還在存欠親戚的部分 打算一次一起還 除了固定付房貸外 目前專為還親戚的男方存了約一半 大約還要再兩年才能一次全還給親戚)
是否女方要先幫男方補齊欠親戚的缺口(目前沒住那房子)
但房子男方不會登記到女方名下(男方長輩有教)
(女方也不喜歡那間房子 如果有錢會自己再另外買)
想聽聽看大家的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