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好友父親去年12月過世,最近在處裡他父親的遺產
好友是獨子媽媽幾年前也已過世
看來遺產繼承是很簡單但他們家自營公司
公司財務部提供的財報來看他父親持有公司股票價值有1億元
但遺留的現金則有2百萬,好友從無經驗請我幫他忙
扣掉可以減免的遺產金額高達近1億元
現行遺產稅10%要繳1千萬給政府
可是繼承現金也才2百萬根本不夠繳
公司股票也出脫不了,難道放棄繼承
好友一家住在工廠裡也無不動產可賣
請問如何是好
midnightages wrote:
況且股票價值一億,個人現金才200萬,
這跟一般實務上看到狀況差很大
資產都拿去買上市上櫃的股票,手邊只有少量現金,這怎麼不可能
只是差別是原PO的朋友這案例,是持有自營公司股票
機甲部隊 wrote:
看來遺產繼承是很簡單但他們家自營公司
公司財務部提供的財報來看他父親持有公司股票價值有1億元
但遺留的現金則有2百萬
懷疑你強者朋友是不是哪個環節搞錯了?在這問網友,不如去問要拿錢的國稅局吧!為了錢,承辦員一定會幫你想出辦法!

https://www.ntbna.gov.tw/etwmain/web/ETW118W/CON/1375/7787268678041340259?tagCode=
問題:
未上市、未上櫃且非興櫃之公司股票,獨資、合夥之商號,其遺產價值應如何估定?
答案:
未上市、未上櫃且非興櫃之公司股票,遺產價值以被繼承人死亡日該公司之資產淨值計算。獨資、合夥商號以登記資本額估算,若屬依規辦理年度結算申報者,其計算方式比照未上市、未上櫃且非興櫃之公司股票之估算。於計算公司資產淨值時,土地價值部分,應依照死亡日當期的公告現值計算。當公告現值大於帳面價值時,應依照死亡日當期的公告現值計算,扣除土地增值稅準備,但帳面價值高於公告現值之情況,以帳面價值為準。公司累積未分配盈餘數額,應以國稅局核定數為準。(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第29條、財政部71.6.19台財稅第34573號函、財政部72.5.12台財稅第33328號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