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申報綜合所得稅時,欲將弟弟的兒子納入扶養眷屬,
試算所得稅時,發現有兩項狀況,我不知如何處理?

1.「不同戶籍者,請檢附受扶養者(或監護人)註明確係受納稅義務人扶養
之切結書或其他證明文件」
2. 弟弟兒子的保險費,怎麼無法選出名單來扣抵,就是選擇「人身保險費」時,
無法在下拉式選單裡,顯示列出弟弟兒子的姓名?

請問各位先進~
1. 切結書有範本嗎?
2. 其他證明文件有哪些?
3. 如何在「人身保險費」選項,可以顯示出弟弟兒子的姓名?
謝謝各位撥空幫忙。
文章關鍵字

AY+CC_HC+TC wrote:
今年我申報綜合所得...(恕刪)


弟弟 沒上班或者不用報稅嗎?

不同戶籍 01有很多人說 會日後被查稅喔

最大的原因就是不同戶籍

接著也會查 弟弟 和弟弟的老婆 為什麼不是弟弟報

這個你都要考慮喔!!

往前 看討論 有很多!!
AY+CC_HC+TC wrote:
今年我申報綜合所得...(恕刪)


保險費列舉扣除限「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及受扶養「直系親屬」為被保險人的保險。若非受扶養直系親屬,納稅義務人就算幫其他親屬買保險,如手足、叔侄輩等,皆無法認列列舉扣除額。且要保人及被保險人需在同一申報戶內。
您好! 弟弟需要報稅, 但其收入太低了, 我幫其扶養兒子,
所以這樣的狀況都無法申報扶養嗎? 謝謝您!
不知切結書有相關範本可參考嗎?
AY+CC_HC+TC wrote:
您好! 弟弟需要報稅...(恕刪)

每個里辦公室都有範本,找里長伯拿或請他幫忙開立證明
你弟弟及弟媳名下如果有資產或是銀行存款金額較大,會比較容易被查。 因為查稅人員會說,小朋友的父母有扶養能力,不能給其他親友報扶養。這點要注意一下。
扶養親屬小孩 不能列舉扣除保險費
在列舉扣除額項目中,
每人有 2.4 萬元的扣除額度,

但假設XX扶養弟弟的小孩,
並採用列舉扣除額方式申報所得稅,
則不能將弟弟小孩的保險費列入其中,
因為根據所得稅法規定,
人身保險費用除了本人及配偶外,
只能列舉祖父母、父 母、子女等直系親屬。
好的. 謝謝您~
AY+CC_HC+TC wrote:
今年我申報綜合所得...(恕刪)
謝謝您們的撥空回答~

Hi THS,
我想另外請教一個問題好嗎?

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25000元的部分,
也因為扶養親屬小孩,不能帶出扣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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