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對於陸資非法持有大同 應凍結非法帳戶 進行拍賣 沒收非法所得

目前只罰582萬 非法陸資還有6個月豁免期 拉高股價坑殺投資人
是不是處理失當
應立即 涷結非法帳戶 進行拍賣 沒收非法所得
不應讓非法陸資有6個月 拉高出貨 大賺特賺
今天大同收盤鎖漲停,陸資這樣子的確蠻囂張的,拉高出貨,那當沖的散戶接在最高點,豈不是要好幾年才能解套,或是認賠殺出,變相的給陸資賺走,金管會這樣不行啦

基洋 wrote:
目前只罰582萬 ...(恕刪)

去金管會信箱檢舉 , 雖然可能沒啥屁用
台灣人炒股要判刑,大陸人炒股只要罰個小錢就可以繼續炒,散戶越來越窮就是被外國人騙光了
kevin061799 wrote:
今天大同收盤鎖漲停,...(恕刪)


21日公告將辦理現金增資5億股,暫定價格14元,權利義務與普通股相同。

有人能分析利弊嗎?

justinjwlin wrote:
台灣人炒股要判刑,大陸人炒股只要罰個小錢就可以繼續炒,散戶越來越窮就是被外國人騙光了


為了指數,拉台GG等權值股,算不算炒股? 外資,雞精,大戶常常在玩,尤其結算前或急跌後,有人被判刑或罰錢嗎?
甚麼大陸人或被外國人騙光,坑你最多是莊家,進賭場前就要有可能賠錢的心理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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