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紀大了,有些花費是年輕人不知道的,看護醫療長期照顧和生活上的費用, 政府能夠幫上忙的有哪些呢?更何況有些是早期對台灣的經濟,建設,文化,教育等各方面都有貢獻的前輩,晚景如果還被這樣對待的話,誰不敢到淒涼呢? 政府沒有錢付年金,那是政府沒有在拼經濟拼錯方向一直在逗陣導致的結果不應該是年輕成本太貴的原因
退休金就應該要像勞退新制一樣繳多少領多少,自己的退休金自己存,不要想著晚輩來幫忙付!那些繳交金額遠小餘支領金額的年金,就是用騙的,倒閉只是時間問題而已。全國的其他年金都應該廢掉,全部改成只有勞退新制一種,自己晚年不想淪為下流老人,就認命多存些。ps:有些人勞保勞退分不清,這些人煩請google一下兩者差別,謝謝。
還好吧,親戚退休老師週休7日、月領7萬,一樣有年終獎金。夫妻兩待遇都相近,加起來年收快200萬,就算被砍2萬也還有一人一個月5萬,根本沒什麼好擔心。不過訴願書還是要寫一寫啦,畢竟攸關這麼多錢。夫妻倆加起來一個月差4萬,已是年輕人的月薪,寫份訴願書算什麼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