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保險員來推銷富邦金安心健康一年定期險.身故50萬.殘廢50萬.重大疾病50萬.一年4000多.這樣便宜嗎
一般規劃保險時,主要是【殘廢失能、癌症、醫療、身故】這四部分,
要以實際狀況來評估各風險的承擔能力,找到無法承受的風險,才能透過較少的保費來做好風險轉嫁。
不論是甚麼年齡,只要仍要透過工作來累積資產,都要避免因疾病或是意外事故的發生,
當無法再從事原先工作時,等同每月喪失原先工作收入。
從看護費來看,每月需3萬元左右不等,還不包含固定消耗品以及生活上開銷的花費。
若失能10年代表將負擔數百萬元的經濟花費,這對於任何家庭都是難以承受的經濟損害。
務必替自己投保【殘廢/殘扶險】做好殘廢風險的轉嫁。
醫療技術越來越進步,許多新式微創手術、雷射、注射、藥物治療,
很有可能是健保不給付的項目。因此設備、材料費、藥品等其他各項費用,就需要額外自費。
雖然可以有更好的治療效果但要面臨數萬元至數十萬元,以目前的醫療現況看來,最好能有15~20萬以上的醫療額度才會安全。
可以投保兩張的【實支實付醫療險】,透過兩張實支的互補性,讓我們能有更完整的保障項目,
包含"門診手術雜費"這加分項目,將會更符合當今醫療需求的規劃。
先別以保費便不便宜來看此險種,我們先看此險種有沒有做到兩點
1.是否理賠情況符合我們規劃時的預期
2.保額是否足以轉嫁風險
再來考量是否是否要規劃,畢竟購買保險最重要的用意,就是將無法承受的經濟損害轉嫁給保險公司。
附上"重大疾病""重大傷病"兩者差異

有需要協助的地方可以來信,提供 『性別』、『歲數』和『需求』一起討論!

以專業中立的角度提供完整規劃。

一般來說我建議投保重大傷病險,而非重大疾病險。
重大疾病險與重大傷病險,儘管只差一個字,但是兩者理賠內容有如
唯一相同的,就是符合理賠條件後,皆為一次性理賠的險種。
先討論重大疾病險理賠內容,主要理賠項目如下:
(先不討論極少數險種有包含特定傷病或乙式且不論新舊款,
急性心肌梗塞(重度)
冠狀動脈繞道手術
腦中風後殘障(重度)
末期腎病變
癌症(重度)
癱瘓(重度)
重大器官移植或造血幹細胞移植
而上述七項,或多或少都有更好的險種可以做替代。
甚至是有些根本不實用...
簡言之,絕大多數理賠內容選擇其他險種會更好。
所以個人以往是把重大疾病險當作一次性理賠防癌險來作規劃。
但是現在有重大傷病險以及一次性理賠防癌險可以做選擇。
所以個人也較少選擇重大疾病險來做配置。
更為詳細的探討,請參閱下面兩篇文章:
重大疾病險分析(上)
重大疾病險分析(下)
而重大傷病險,主要理賠條件是依據健保署公布的重大傷病範圍做為
就某種程度上,該險種理賠會是最沒爭議的險種。
(除壽險)
因為只要你符合重大傷病範圍,
只要擁有資格後,就符合理賠條件了。
請參閱:目前最新的重大傷病資格範圍
而健保的重大傷病範圍目前包含了30大類。
而『重大傷病險』則直接於條款中明定範圍為「
(1)先天性凝血因子異常。
(2)先天性新陳代謝異常疾病。
(3)心、肺、胃腸、腎臟、神經、
(4)先天性免疫不全症。
(5)職業病。
(6)先天性肌肉萎縮症。
(7)外皮之先天畸形。
(8)早產兒所引起之神經、肌肉、骨骼、心臟、肺臟等之併發症。
其中要注意的是,並非罹患該項大類就符合重大傷病資格。
但是這問題不大,因為不違背投保之目的。
因為健保署重大傷病創設之目的,在於符合長期治療(或花費高昂)
這也是為何重大傷病資格有效期限大都是永久或3~5年的原因。
例如常見的癌症,原位癌(0期癌)
因為原位癌醫療行為絕大多數健保都有給付,且花費也不貴。
甚至短時間內大都可以治癒。
那自然不符合重大傷病創設之目的。
故原位癌不符合重大傷病資格的主因。
而目前重大傷病-癌症項目可以參考下圖:

以癌症而言,需積極或長期治療之癌症。
所以原位癌自然就不包含在內。
其中還有一點要注意的是,重大傷病範圍偶爾會調整一次。
但是影響不大,因為依舊是符合長期治療的疾病為主。
假設未來因醫學進步導致癌症得以輕易治療,
但是...那時你該擔心不會是癌症,而是新種疾病。
而不論是否新種疾病,只要擁有重大傷病資格,就得以理賠。
看了上述幾段的回覆,希望能讓您了解保險規劃方向,
畢竟購買保險最重要的用意,就是將無法承受的經濟損害轉嫁給保險公司。
要提供保險方案給您參考,請再私訊或來信告知詳細生日與性別,
如果有任何不清楚的地方也歡迎再來信詢問,謝謝。
保險疑問請GOOGLE:【加乘保險-零加乘】
一、身故或重大疾病只能擇一理賠
這點沒有好或壞,只是他相對容易讓保戶誤解。
怕你誤會可以先領取重大疾病理賠金,在領取身故金。
一般來說我幫保戶規劃此類險種的話會先溝通清楚。
以避免造成雙方的誤解。
【保險範圍:重大疾病保險金的給付】
第十七條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經醫師診斷確定罹患第二條所約定之重大疾病者,本公司按要保人投
保計畫別對照附表一所載之重大疾病保險金給付重大疾病保險金後,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下略...
【保險範圍: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的給付】
第十二條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身故者,本公司按要保人投保計畫別對照附表一所載之身故保險金或喪
葬費用保險金給付身故保險金後,本契約之效力即行終止。
下略...
二、建議先清楚你所謂的殘廢保險金
因為我看到的只有全殘理賠金。
還有全殘以及二~三級殘的殘扶金。
不確定你所謂的殘廢50萬是什麼?
以上,參考看看。
保險疑問請GOOGLE:【加乘保險-零加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