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rry8499 wrote:請問上市櫃公司董事長...(恕刪) 處理程序第51條:…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者。可打電話問你證交所承辦人(管區),看董事長中風是否符合以上51條之規定。我個人意見是先發重大訊息告知投資人總不會有錯,因為只是舉手之勞又可達資訊公開,證交所會歡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