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用程式報稅, 基本扣除額是24萬, 我程式預設的資料是沒超過的, 大概是17萬左右.但我去年多了一筆38萬的房租支出, 所以可以多扣12萬, 最後列舉扣除額是大約是29萬, 超過了24萬.不過我發現我要補繳的稅都沒有變, 但是我在程式頁面切換時, 有看到應繳稅額突然變少,但馬上又變回原數字, 所以最後要繳的錢都沒變少, 不知有人和我一樣嗎?基本上列舉有超過24萬, 我應該預期要繳的稅變少對吧? 還是有些加加減減, 到最後變成沒差的?謝謝囉!
可達瓜瓜 wrote:如果申報時同時有購...(恕刪) 我剛剛看了其他人的留言, 發現好像在扣除額及基本生活費這一頁,要基本生活費差額等於0後, 多出來的列舉才有用.因為我即使扣除額多了十二萬, 最後扣除額只有 761092,還是沒超過我們家的基本生活費 855000我刻意做幾個假的列舉, 總扣除額必須超過855000, 繳的稅才會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