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去看三峽的遠雄建設
發現他們的車位和房子的權狀是合併在同1張
這跟我之前所買的房子都不太一樣
之前我們的是房子跟車位權狀是分開獨立各1張
是目前所有的房屋都是這樣的嗎?
我覺得這樣來計算房價似乎不太合理,
因為車位實際根本沒有10坪,
但在買屋時,都是以權狀坪數來計算總價,
而他們在計算時都是將車位以10坪來計算,
譬如房價1坪19萬,車位佔10坪,那不就車位1個要賣190萬嗎?
實際上那邊的車位就算是地下1樓的也不過才110萬而已,
那他們這樣的計算方法似乎有點在誇張耶~
所以上來問問大家,
現在買房子都是將車位列入房屋權狀內來計價嗎??
但有一陣子因為有鼓勵建商多設獎勵車位,這種車位也有單獨的產權,是可以單獨賣給非住戶的人使用,...
所以如果你買的是有車位的老公寓,那個車位鐵定是有獨立產權的,而且可以對外賣給其他人"投資用",但是如果是比較近年才蓋好交屋的房子,那車位應該都沒有獨立產權,是必須和房子一起移轉的,除非是賣給同社區住戶,可將持分轉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