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妹我今年30歲(好像也不小了)
從去年8月起,就沒有再公司工作,一直是不固定接案子。
之前的工作第一份月薪大概都沒超過3萬
後來的工作,好像公司有壓低,沒幫我報真的收入。
現在是偶爾有些案子直接給現金,沒有特別寫什麼。
偶爾會寫勞報單,但是目前大概也都沒超過30萬
我也沒收到任何通知追繳,欠款。
但是我也沒主動五月電子申報。
因為最近要要出國兩年,正在整理一下可能身上沒處理的事情。
我很想打到國稅局問,但是怕一打整個甚麼罰款一次都寄過來了。
想請問一下,我這樣到底是要怎麼處理?
是感覺起來總金額夠低,不用報稅。
還是說我只要一查,罰款就會下來,我怕很龐大我吃不消。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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