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大大:因與姐妹合資買房,想請教有關贈與稅問題如下 1:姐妹同住 2.借名登記給姐姐 3.妹妹自有房屋出售後,匯一半的錢給銀行抵銷姐姐的房貸 問題來了,這筆錢如何可以轉給姐姐呢? 我估狗過,是否只有設定抵押權的方式可解? 或可去法院公證,就不會要付贈與稅了? 請解惑,小妹感激不盡
chihai wrote:.........1:姐妹同住2.借名登記給姐姐3.妹妹自有房屋出售後,匯一半的錢給銀行抵銷姐姐的房貸問題來了,這筆錢如何可以轉給姐姐呢?我估狗過,是否只有設定抵押權的方式可解?或可去法院公證,就不會要付贈與稅了?(恕刪) 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