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亦嘉身份是什麼?
街口金融科技董事長...............可不可以一直玩下去?
這麼嚴重的事應該撤銷執照....................判刑了吧?昨天灰狼01大認為我講錯!
我是在回答問題不是提問
那些買ETF的投資人,不要以為基金公司都是佛心來的站在散戶角度思考幫散戶賺錢
重點是你們永遠不會知道是怎麼被坑
這也是樂活大叔施昇輝不長期持有ETF的原因,但他不會傻到去得罪人
胡亦嘉有沒有去操縱價格,這個要金管會去查
但文章其實寫的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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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口金融科技董事長胡亦嘉前年以街口投信名義,向金管會申報要賣「期街口布蘭特正2」(00715L),被檢舉配售時把持特定部位,獨厚賣給特定人,違反街口投信內規;台北地檢署今年3月發動首波搜索,胡亦嘉訊後被諭令10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今天再展開第2波行動,兵分2路搜索及約談街口投信前、現任董事王律傑、陳志睿等2人。
今年3月24日,北檢指揮調查局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兵分8路搜索及約談胡亦嘉、胡妻莊郁琳、時任街口投信董事長王律傑等人,訊後胡亦嘉、莊郁琳夫婦分別被諭令1000萬、50萬元交保;今天二度被約談的王律傑,先前則被諭令200萬元交保。
檢調獲報,胡亦嘉於2020年間,向金管會申報要賣第二批額度的「期街口布蘭特正2」ETF,由於第一批銷售在市場上形成討論熱度,因而出現溢價效果,當追加第二批時,市場上的溢價率已高達百分之29至300。
檢調查出,街口投信向金管會申報出售第二批ETF前,先經由金管會審查,並曾向金管會承諾會「平均配售」給申購人,但實際上卻涉嫌獨厚胡亦嘉的關係人,只賣給個位數的申購人,其他部位則緊緊抓在手中,造成價格因銷量太少而飆升,最終成功申購到第二批的少數人,便以極高溢價率出售,總計不法獲利約9000萬元。
根據「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期貨信託基金之募集、發行、銷售及申購買回作業程序」第15條規定,期貨信託事業及基金銷售機構,應依據期貨信託基金公開說明書之記載,公平對待所有基金客戶,不得對特定客戶提供特別優厚之申購條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