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下由ABCDEFGHI來簡稱
A過世 (有去國稅局申請完稅證明 ,免遺產稅資格)
BCDEFG放棄繼承財產
H、I兩方平分A財產(土地、現金、定存)

H、I兩方從完稅證明金額除以2,平分財產

H、I兩方協調後,H方獲得金額大於平分財產的金額 比如(1000/2=500 H方獲得850)

H方還需給I方差額 ,H方透過匯款給予I方350

這樣是否還有贈與稅問題?
文章關鍵字
均分沒事
土地沒均分有稅的問題
會被課稅
JHU BKRW
遺產土地繼承也會有嗎?這方面比較不了解,我們是免徵遺產稅
國稅局裡面的說明

請參考
協議分割遺產代替拋棄繼承分配

一般而言,繼承人等為使遺產由繼承人中之1人繼承,多以拋棄繼承方式達成,然而因為繼承人於繳清遺產稅後,辦理遺產繼承分割登記時,不論繼承人間如何分割遺產,均不課徵贈與稅。

另外
這裡還有一篇

何謂「遺產分割自由原則」?分割的方法為何?是否須辦理登記?

協議分割之方法:分割方法通參是依照民法第824條所定之方法,以原
物分割或變賣共有物以價金分配於各共有人(換價分割)均可。代償分割亦
可,即共有繼承人將遺產原物全部分配於其中一人或數人,而對於未分得遺
產之繼承人,以金錢補償之,這種分割方法只要得到全體繼承人同意,亦可
行。

===

結論,協議分割,愛怎麼分就怎麼分,如果繼承的現金不夠分,那分土地的人拿現金補償也可以。

我想協議分割表寫清楚就好了。
JHU BKRW
有的,謝謝
只要其它人分割表都同意,裡面寫0之後, 及他們的印鑑證明證明都到齊,就可以去土地辦理過戶..
只要過完戶一切都圓滿囉.

其實,國稅局不管你們怎分..只要有完稅證明, 你要一人全拿也可以..但土地等要有大家的同意才能過戶..銀行要領出來也是.
JHU BKRW
OK,謝謝
JHU BKRW wrote:
已下由ABCDEFGHI...(恕刪)


承樓上所述

交納遺產稅後

政府是不會管你協議分割表是如何分配

只要全部合法繼承人都蓋章及提供印鑑證明



所以

根本無需要拋棄

只要在分配 動產、不動產上持份寫"0"即可

拋棄反而還會衍生出順位問題


如果已完成繼承

要再以現金補貼對方

最好要有立書面雙方簽名

再交付現金差額

避免日後無法舉證
別人笑我忒瘋癲,我笑他人看不穿;不見五陵豪傑墓,無花無酒鋤作田。
JHU BKRW
你所建議的,我都有做,謝謝
刪...刪...刪...刪...刪...刪...刪
JHU BKRW wrote:
H方還需給I方差額 ,H方透過匯款給予I方350


H方還需給I方差額 ,H方透過匯款給予I方350

匯款超過贈與金額就有問題(贈與金額每人每年220萬)?以什麼名義將錢給另一個人?
JHU BKRW
1.現在金額是每人244萬2.已分遺產名義 對吧
何患無 wrote:
H方還需給I方差額 ,H方透過匯款給予I方350

匯款超過贈與金額就有問題(贈與金額每人每年220萬)?以什麼名義將錢給另一個人?


有轉過帳嗎?

高額轉帳,銀行都會問用途,就寫遺產

銀行每日人來人往,轉帳都要付 贈與稅?

之後國稅局查帳,如果覺得有問題,才會叫人去解釋。 有註明清楚,不會有太多的問題
JHU BKRW
是透過轉帳沒錯多筆匯入 是現在突然想到有贈與稅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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