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頭帳戶提供者 每日提領、轉帳各限1萬

多少有效?

人頭帳戶提供者 每日提領、轉帳各限1萬

詐欺猖獗,政府為了打詐,修法增訂人頭帳戶罪,凡發現民眾提供帳戶供詐團使用,行為人先由轄區警察機關行政告誡,若5年內再犯,最重可判刑3年,最近法務部再修訂配套辦法,提供金管會、數發部等主管機關管理告誡5年期間內的人頭帳戶行為人金融帳戶、虛擬通貨平台、第三方支付帳戶、帳號,依法可以暫停、限制功能,甚至關閉。其中人頭帳戶行為人被限制每天轉帳、提領(含消費扣款)各不得超過1萬元,並禁止使用包括網路銀行等支付或轉帳服務,配套辦法已完成14天預告,近日將公告正式施行。
建商倒,代銷收,仲介關,投客跳~
最重3年,這種刑度笑死人,請把最低刑期提高至少3年以上,避免讓法官判決過輕,根據法務部資料,現在詐騙刑期大多半年以下。
goet0
人頭戶大多數本身也是被詐騙的 源頭不去處理 只抓最下游本身也是受害者居多 然後提高刑度 你真聰明[笑到噴淚]
POOH1205
你無視台灣詐騙定讞大多都在半年以下,還一堆累犯,你更聰明[笑到噴淚][笑到噴淚][笑到噴淚]
sunflower2251 wrote:
多少有效?人頭帳戶提...(恕刪)

沒路用。 換人頭戶就行了,再鈎結 銀行行員開戶。
詐騙罪太輕了。
詐騙金額 累計 一千萬以上 判死刑, 財產充公。
詐騙金額 五百萬以上 無期徒刑 ~20年有期徒刑
詐騙金額 三百萬以上15年~20年有期徒刑。
詐騙金額 一百萬以上15年~7年有期徒刑。
詐騙金額 五十萬以上 10年~5年有期徒刑。
詐騙金額 10萬以上5年~2年有期徒刑。
詐騙金額 10萬以下2年~1年有期徒刑。

政策盤點

詐騙之島-司法篇》「法官就是判很輕!」詐騙如何成為低風險、高報酬的無本生意?

 

唐筱恬

 

 

2023-06-28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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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集團日漸猖獗,台灣「加重詐欺罪」最重可判7年有期徒刑,並不算低,然而在法院實務上卻都是輕判居多。(柯承惠攝)

台灣去年受騙金額高達70億元,儼成民怨之首。為此,《新新聞》特別製作《詐騙之島》專題,深入探討台灣詐騙案層出不窮的成因、影響和解決之道。根據法務部統計,近5年全國被判有罪定讞的詐欺犯共7萬人,但重刑3年以上者僅355人,占比約0.5%,近4成被告都被判輕判6個月以下徒刑或拘役。究其原因,除辦案困難只能抓到大批取款的「車手」、提供帳戶的幫助犯等,法官普遍量刑太輕也是關鍵之一。

「怎麼判就是判1年左右!」一名地檢署檢察官感嘆,詐欺罪在歷經3次修法後,加重詐欺罪最高可判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但無論檢方如何具體求刑,「法官就是判很輕!」詐欺犯變成高獲利、低風險,只需關個1、2年就可出獄,完全關不怕,出獄後又再度行騙。法官要檢討量刑標準,否則罪犯永遠罰不怕。

著有《羈押魚肉》、《劇透人性》等多本法律書籍的台灣高等法院法官林孟皇解釋第一線法院審判實務說,近年法官審理詐欺案,大多處理「車手」、「取簿手」、「交出帳戶的幫助犯」等,自己甚至在法院審判多年,都還沒審過首謀。但這些人只是詐騙集團分工中,惡性相對較輕的人;再者這些被抓到的詐欺犯多為年輕人、失業族,因疫情期間經濟不好而鋌而走險,「法官多半重判不下去,並非詐欺罪刑度太低」。

3次修法多數詐騙適用「加重詐欺罪」,實務上仍輕判居多

台灣在國際上曾被譏諷為「詐欺王國」,主謀隱身在東南亞、西班牙等地區,透過網路、電信對中國、台灣人民行騙。警大教授、國民黨立委游毓蘭說,台灣罪刑太低向來是詐欺犯罰不怕的原因,曾有轟動一時的肯亞案,台籍詐欺犯被遣送中國後又被遣返至台灣,「一聽到可以回台灣,都鬆了一口氣」,因為他們都知道台灣判很低。



詐騙集團日漸猖獗,然而在台灣法院實務上「加重詐欺罪」都是輕判居多,也難怪台籍詐欺犯一聽到可以回台灣,都鬆了一口氣。圖為2016年,台灣電信詐騙犯罪嫌疑人從肯亞被包機押解回中國。(資料照,美聯社)

台灣詐欺罪刑歷經3次修法,依照目前《刑法》339條規定,詐欺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而2015年修法,更將詐欺罪改為一罪一罰。另外,2014年又增訂《刑法》第339條之4「加重詐欺罪」,若冒用、公務員、政府機關或透過網際網路等方式詐騙,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

現在詐欺犯透過網路、電信行騙,多數適用「加重詐欺罪」,但在法院實務上卻都是輕判居多。《新新聞》調查法務部統計數據發現,2017年到2021年間詐欺罪案件被法院判決有罪確定者有6萬9741人,以判處有期徒刑6月以下者占43%最多;判處1年以上至3年未滿者占29.3%居次,而被判處拘役者也有21.6%。
值得注意的是,被判處3年以上者近5年來僅有355人,佔比0.5%,連1%都不到。游毓蘭質疑,「台灣詐欺橫行,已經成為全國民怨之首,為何法官判刑如此輕?司法確實該好好好檢討。」
sunflower2251 wrote:
多少有效?人頭帳戶提...(恕刪)
詐騙唯一死刑😶😶😶亂世用重典🫣🫣🫣
詐騙集團送中國才會怕
之前肯亞詐騙集團機房被抄
我們台灣還在搶詐騙集團要回台受審
笑死
綠綠跟屎帶力量 還有摳摳解說要開F16去搶人
結果一半送中國 一半回台灣
回台灣的到機場當晚點名完就解散了 晚上直接上酒店po動態
送中國的就慘了..屎尿都噴出來了
被判1.9年~15年 沒有假釋這種東西 而且環境精美優良
台灣算了吧
罪大惡極 關比十大通緝要犯還久的
應該就是李宗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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