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剛好在PTT股版看到45歲財富自由的討論
以前也時不時就有類似的討論串出現
但都是各說各話什麼被動收入足夠COVER花費
都沒有一個明確的定義說花費是多少
大家覺得 一個月吃幾次大餐 一年出一兩次國
偶爾買個幾件幾百到一兩千的衣服 開個國產車
這種普通人的生活
大概要家庭內平均每人多少擁有資產去產生多少被動收入
才能稱得上財務自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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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新北市:淨資產4000萬,每年被動收入200萬,算財富自由。
桃園、新竹、臺中、臺南、高雄:淨資產3000萬,每年被動收入150萬,算財富自由。
其他縣市:淨資產2400萬,每年被動收入120萬,算財富自由。
kkggpprraa wrote:
這兩天剛好在PTT股版看到45歲財富自由的討論
以前也時不時就有類似的討論串出現
但都是各說各話什麼被動收入足夠COVER花費
都沒有一個明確的定義說花費是多少
大家覺得 一個月吃幾次大餐 一年出一兩次國
偶爾買個幾件幾百到一兩千的衣服 開個國產車
這種普通人的生活
大概要家庭內平均每人多少擁有資產去產生多少被動收入
才能稱得上財務自由呢
優質配息ETF抱緊處理,當股市包租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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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月生出10萬的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