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把" 國家破產" 這個概念搞搞清楚再來討論吧. 無論在哪個國家的法律里, "破產" 的對象可能是個人, 法人, 但怎么都不可能包括"國家".冰島這樣的國家可能因為國債太多, 到期無法歸還而陷入困境, 或被稱為 "國家破產", 但和一般的破產不同, 因為沒有法律規定, 所以也沒有"理" 可依據. 到時候國家進入緊急狀態, 一切非常規的經濟手段出籠, 房貸會怎樣處理, 只有經本國權力機關個案討論, 并無先例可循, 現在也無從猜起.
supertaiwan wrote:那如果通貨膨脹100 倍房貸不是一下就還完了? 就算房貸因此還完了,但是到時想活命恐怕都很難,因為不會只有房貸被通膨影響,像食物等等民生物資還有油電價都通膨100倍,通膨前一餐能吃兩碗飯,通膨後一餐只能吃一口飯, 想讓家人活命,你恐怕還要拿房子去換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