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網誌連結http://www.wretch.cc/blog/eric599/114767291. 對方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16.56 %2. 對方使用暴力報復或傷害自己。 28.63 %3. 對方將劈腿罪行公諸於天下。 35.79 %4. 對方決定立刻分手。 12.07 %5. 對方要求金錢或物質補償。 6.95 %可否互相討論看看大家相關的經驗呢?或者你們有愈過更擔心的事情發生?前女友很怕3.出現...有人暴自己的經歷我就也暴自己的經歷
丟5個選項...結果大家只想這5個選項哪個最怕...這對一般人有用而已...對真的會劈的人...有人根本什麼都不怕...QQ...如果是已婚劈腿才有可能會有金錢或名譽上的問題...未婚者這兩項原則上是不太怕的...又沒辦法告...而且你情我願的...沒什麼不對...暴力報復...可以正當防衛打回去...或是事後訴訟也可以...以其人之道這...也要對方能力好才有辦法辦到吧...分手就再交下一個就好了...一直想不透...在怕什麼呢...另外...這是去年8月的東西了...現在才PO...遲了一些...大家分想一下看法吧...如果沒結婚為什麼不能劈腿呢???
qpiglarry wrote:另外...這是去年8月的東西了...現在才PO...遲了一些...大家分想一下看法吧...如果沒結婚為什麼不能劈腿呢??? 對阿,所以票選出來的答案3很矛盾不是嗎?沒結婚為什麼不能批腿?那批腿之後又怕被別人知道另外,我自己最怕的是1...可能是那句老話吧男人批腿大部分都是玩玩 女人批腿大部分都是真的另外...我真的LAG很大這篇文章是不久前朋友傳給我的不過我搞不太懂選項3為何這麼高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