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已經不想再繼續這段婚姻了...實在沒有意義...
都提出離婚一個多月了~現在都分房睡了..同一個屋簷下卻形同陌路...
但是她卻遲遲一直不想離婚...不知道她堅持什麼...
是怕離婚後沒人要嗎?
不知道有甚麼可以強制離婚的辦法?再這樣一直拖下去實在很累...每天都不想回家..
文章關鍵字
回想你當初為什麼結婚...

離婚不要動不動的說出口

至少你是因為愛她才會跟他結婚不是嗎

想想她的好..婚姻是要雙方共同維持...
對任何的事不要帶入自己的情感,對自己的事當作別人的事來看待,這樣就可以很理性的把問題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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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走
讓她找不到
以未履行同居義務離掉
(這真是個爛招)
不過就只是頭牛~有什麼好大驚小怪的~~~~切~~~~
民法第1052條:

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一、重婚。
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
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
四、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
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
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
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
七、有不治之惡疾。
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
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
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
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
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
維持、經營婚姻是不容易,若真的無法時請再次三思,不要輕言談離婚,何不給自己一個假期好好想想,若還是無法建議先試著分居開始,祝您幸福~
orerer wrote:
搬走讓她找不到以未履...(恕刪)


那是丈夫未履行同居義務,太太有權訴請離婚,
太太不去起訴請求裁判離婚,妳能怎樣......
欣賞您的建言
1. 請長輩出來協調.
2. 脫產, 賣房, 搬去有門禁的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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