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人結婚後,有兩子(皆未滿10歲)。
另一半在你事故住院期間,背著你在外面搞了近百萬的債務(非賭債等等..),後來跟你說他無力償還(先跟你借)
那時你身上積蓄有比百萬多一點,還有房貸、車貸,可是以前沒發生過這種事,
請問當下你會如何做?(他這樣會讓你從此不愛他嗎?)
我有想過....想不到該怎麼做,太難了
Q2:如果已婚,對方要借錢(借10幾萬的那種),你們會怎麼做?如果對方是先斬後奏的那種,你們可以接受嗎?(就已經花了,你先幫我、我會再還你。)
Q3:你們可以接受結婚後,對方在財產方面不公開嗎?反正該拿該給的都不會少,你會執著一定要他對你公開收支嗎?
我先說:我很介意,我覺得財產花用公開是最基礎的信任,這個做不到應該不會結婚。
不過上船後,他就不公開,那就無解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