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跟一位男客戶在聊天他問我一件事情,問我說他這樣做是對還是錯,大學時代有一位女同學外貌出眾身材也很棒,所以很多男孩子追求當然他也不例外,但這位女孩發卡的功力不輸足球裁判給牌的能耐,他當然是那位被判出場的球員,前不久他聽聞這位女孩淪落風塵,他一方面驚訝一方面竊喜,驚訝的是她為何會變成這樣,竊喜的是他終於可以報復,打聽到女孩的小名以及聯絡方式,當雙方見面時女孩女孩很訝異但裝做不認識,交易的過程中他說很爽,不是身體爽而是心理爽,以前她是男同學心目中的女神今日卻是人人可上的神女,以前發他卡今日還不是要被他壓。
我說他的心態跟強暴犯沒兩樣,不是要身體發洩而是要心理上的滿足,今日會這樣只是不滿當初的發卡,我說還會愛她嗎?他說拜託她是妓女耶,我接著問如果當時學生時代她就是而您不知道您不也是會把她捧在手掌上,如果今日再次重逢也沒發現她的身分是不是也會再次追求。
他說有點後悔當時有在說一些穢言穢語,問我該如何道歉,我只說把真心來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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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9/10
今天客戶突然又提及此事件,說他又再次被對方拒絕,女方離開此圈圈男方想再次追求但女方斷然拒絕說謝謝他的愛,女方說男方現在接受她的過去但未來如果有爭吵男方是否會提及此事,她不願意男方拿此次來羞辱她。
我問客戶您真的可以拋開女方的過去嗎?他沉默不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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