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女今年27歲,四年前與現在未婚夫(35歲)認識交往,一開始就把它當結婚對象,後來開始同居生活,就像老夫老妻了,今年初他決定與我結婚,老實說我等了4年,決定結婚後,他來提親,沒想到過一個月發現我懷孕了,我們10月要結婚了'二個月前我發現他跟公司女同事發生一夜情,結果我原諒他了><
前鎮子他突然不然不太想理我,對我很冷漠,過了2個禮拜,他跟我說他喜歡上他以前大學學妹,他說跟學妹在一起比較開心,而對我就像家人一樣,他說婚照結,但不登記,我跟小孩他會負責,但叫我放手.
這是什麼意思????

但他還是有照顧我,他跟學妹還沒有在一起,而且我知道他一定會後悔..
後來他答應我說他要再努力跟我相處看看,但如果真的沒辦法叫我放手.
我一個女生才27歲離鄉背景,然後一個人大的肚子回家鄉.一個人照顧孩子
我真不敢想像以後的生活,而且我未婚夫是個單親家庭的小孩,他小時候爸爸也是外遇,所以我不想我的小孩是單親家庭
judy1423 wrote:

二個月前我發現他跟公司女同事發生一夜情,結果我原諒他了><

他跟我說他喜歡上他以前大學學妹,他說跟學妹在一起比較開心,而對我就像家人一樣,他說婚照結,但不登記,我跟小孩他會負責,但叫我放手.
這是什麼意思????


管他什麼意思,爛!快切切!婚千萬別結!

judy1423 wrote:
小女今年27歲,四年...(恕刪)



千萬別結阿!!
小孩自己養!!

不要被他的謊言給騙了!!!!!
我是女生♥
小孩好可憐~~
這種男的不要也罷~

只是苦了小孩一出生就單親...哀~

叫他付贍養費彌補吧~~~

judy1423 wrote:
小女今年27歲,四年...(恕刪)


擺一桌,請他在雙方父母面前,把跟你講的話,原封不動再講一遍,

阿順便把那學妹帶來,一次解決!

這男的是不能嫁,但你有小孩了,要吞要忍還是要砍,就看你。
妳對他而言食之無味棄之可惜,但還有利用價值。
他想什麼一點都不重要了,現階段還是先考量妳和孩子的事要怎麼處理,
至於這個對象,拋之棄之遠離之。
老實講,我覺得你未婚夫很坦承,也算有責任感,把話講清楚,也很殘忍,直接說不愛你,你可以去找自己的幸福,但他會負責小孩。

judy1423 wrote:
小女今年27歲,四年...(恕刪)


太扯了,又證明天下男人沒一個好東西..

niburu wrote:
老實講,我覺得你未婚夫很坦承,也算有責任感,把話講清楚恕刪)


這個叫責任感????

各位網友們會不會太單純了點?
各位有沒有想過小孩,社會觀感跟女方未來經濟的問題?
結了婚之後馬上離婚
小孩至少還是婚生子
女方在社會上的標籤也會是"離婚後有帶小孩的女性"
但若不結婚(未登記視同未婚)
小孩就是所謂的"私生子"
女方在社會上的標籤則是"未婚懷孕的女性"
哪一種會在社會上被歧視的比較嚴重?

還有一點
結婚後馬上離婚
國家跟法律會保障女方從男方那邊拿到贍養費的權利
女方若財產少於男方,還可以請求分財產
男方也會被社會貼標籤為"離婚男性"而降低身價
但若沒結婚
要用什麼做保障?
男方的一句"我會負責"嗎?

ps:民法於96年5月23日修正結婚規定,新法採登記婚制度,依照新法規定,結婚除必須有書面及有二人以上之簽名外,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所以日後結婚都必須到戶政機關登記,結婚要件才具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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