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4歲,女方25
對方提的~但雙方都有默契了! 雖然我很不願意...但也知道走不下去了!
女方完全就是一個公主樣~從小嬌生慣養...我也無力負擔!
交往半年.2個人在一起時幾乎85%以上的開銷都是我支付的....
但我們雙方都只是在半工半讀的人,他卻無法體諒我...只因為她認為的觀念就是男生應該出錢~從以前跟她交往的男生也都是這樣出錢....

七夕情人節前一個禮拜左右~我們大吵! 整整一個禮拜沒連絡...
到了七夕前2天~我和她聯絡並且表示和好!
情人節當天我送了她一個longchamp的包3700,去吃饗食天堂2個人大約1600。全都是我支付
心想也得到她的原諒了~當晚他並沒有送我禮物...
隔天隨口問問~她竟然回說! 你上禮拜這樣一整個禮拜不跟我聯絡! 這樣對我還敢跟我要禮物...

我當下也很生氣覺得莫名其妙~於是又開始吵了
隔了一天還在氣頭上~就跟她說:那你憑什麼用那個包包!你沒資格用~還我...#$#$#%
她也很阿莎力馬上還我~也把我臭罵了一頓! 說我沒品~很爛...等等之類的
當下我也覺得自己好像做錯事....但也不想講那麼多就走了
過幾天實在受不了....於是拿去她家想還她~好說歹說她也又收下了....
但是拖到上禮拜還是不幸分手了。。。。心裡一直很耿耿於懷!
覺得他這樣對我.包包沒跟她要回來是對的嗎?
因為這段感情我真的付出好多好多....不論是金錢上或是心靈上

我是真的用心和她交往,半年也只進展到三壘...
請問大家~難道不管什麼理由! 覺得要東西回來就表示沒品嗎?
補充:抱歉會提到三壘這點,表示我是真的用心交往,不是用什麼3000/次去計算付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