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友被他前男友或他前男友目前的女友!他們創一個FB!留下我女友的真名!電話MSN!請問我該如何反制?檢舉沒用!他們還是可以再創!目前只有偶而接到不認識或無號碼的電話!難保接下來會如何!當初男生踏兩條船!為什麼她們還要這樣搞他!
嗨~您好,小弟是鍵盤律師,以下提供一點建議1.刑法難成罪,本案件事實並未該當於任何一條刑法罪名2.不妨從民法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方面下手,民法184條、195條請求慰撫金3.社會秩序維護法 應該有所適用,但小弟沒念過,幫不了妳最好的辦法就是~報警在說可宣稱如下:警察大人,小妹個人資料遭到盜用於FB上,導致於小妹常接到莫明騷擾電話小妹終日惶恐,身心俱疲,個人隱私權已經受侵害且情節重大,懇請警察大人幫忙查IP,找出幕後黑手,小妹感雞不盡以上是小弟給的一點點不負責任建議
lin761301 wrote:我女友被他前男友或他...(恕刪) 昨天的新聞也有呀,一個女的被前男友到處去留給業務他的電話,以至各種業務一直打給他…只能說有心要做的人,不會給你找到ip的最快的方法就是換電話號碼!!!
lin761301 wrote:我女友被他前男友或他...(恕刪) 這種鳥事(原諒我用這詞FB是不鳥台灣警察的 沒用的拉http://ppt.cc/ugbf看到沒 沒死人強姦啥的 臉書根本懶的鳥你小小台灣警察
sony9 wrote:什麼妨礙秘密吧?...(恕刪) 攝情狂 wrote:嗨~您好,小弟是鍵盤...(恕刪) very168168 wrote:昨天的新聞也有呀,一...(恕刪) ikei wrote:這種鳥事(原諒我用這...(恕刪) 謝謝各位大大瞜!cathy2w3e wrote:這大頭鬼照片可以先換...(恕刪) 這是鬥雞眼的獨眼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