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是建立於信賴、肯定、包容以及互助扶持之上。
但現今,那張紙,似乎已經成為一種儀式上的證明如此而已。
那張紙,已經失去了該有的束縛,人心已經不如以往的純樸。
人倦了,愛淡了,就算有了小孩也能棄之不顧。
錢薄了,油漲了,就算有了愛也無力經營。
那當初的誓言呢? 我願意 三個字只成為浪漫情節裡的一種詐欺行徑罷了。
我說,咱們不結婚,好嗎?
mido108 wrote:
保證?現在結婚不都登記制了,只要兩人同意,不用婚禮、不用宴客、不用見證,當然也不用什麼結婚證書,只要到戶政所登記,夫妻關係就生效了......看不太懂你寫什麼
我說的是
只能保証,你們在法律上,政府的記錄上你們是一個整體的算法。
還有離婚時能拿一半的權利。
例如根據法律:
http://www.lawtw.com/article.php?template=article_content&area=free_browse&parent_path=,1,2169,510,1486,&job_id=63208&article_category_id=1499&article_id=31049
依所得稅法規定,課稅年度中結婚的夫妻,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可以選擇夫妻分開單獨申報或合併申報。所以國稅局建議在93年度結婚的新人,明年5月份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可就夫妻兩人的所得、扶養親屬人數及扣除額等先行依下列2種方式試算,應可省下一筆小額稅款。
一、單獨申報,即夫妻各填寫一份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書,夫妻所得完全分開計稅。
二、合併申報,夫妻共同填寫一份綜合所得稅申報書,並可就其中一方薪資所得分開計稅。
你沒婚書就不能合併申報了
除了這個,婚書不能保証快樂,但是有人覺得關係裹有婚書會快樂點。
就如有包包比沒包包快樂一樣。
無解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