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是建立於信賴、肯定、包容以及互助扶持之上。

但現今,那張紙,似乎已經成為一種儀式上的證明如此而已。

那張紙,已經失去了該有的束縛,人心已經不如以往的純樸。

人倦了,愛淡了,就算有了小孩也能棄之不顧。

錢薄了,油漲了,就算有了愛也無力經營。

那當初的誓言呢? 我願意 三個字只成為浪漫情節裡的一種詐欺行徑罷了。

我說,咱們不結婚,好嗎?
文章關鍵字
又是一個婚姻的犧牲品 又是一個婚姻的犧牲品

空凡 wrote:
結婚是建立於信賴、肯定、包容以及互助扶持之上。



結婚書約是見證你們的信賴、肯定、包容以及互助扶持。
從來沒有束縛力,但是不會保證日後的日子會怎麼樣。
所以才有如何維繫婚因的說法。

他 只能保証,你們在法律上,政府的記錄上你們是一個整體的算法。
還有離婚時能拿一半的權利。

說白點,和婚前協議的分別就多了政法那一塊。
當然有阿
裝飾性作用
空凡 wrote:
結婚是建立於信賴、肯...(恕刪)
很好的紀念品耶...
搞不好放個幾百年,可以進博物館....
LITTLE RABBIT HOP HOP HOP
alkwo wrote:



結婚書約是見證你們的信賴、肯定、包容以及互助扶持。
從來沒有束縛力,但是不會保證日後的日子會怎麼樣。
所以才有如何維繫婚因的說法。

他 只能保証,你們在法律上,政府的記錄上你們是一個整體的算法。
還有離婚時能拿一半的權利。

說白點,和婚前協議的分別就多了政法那一塊。






保證?現在結婚不都登記制了,只要兩人同意,不用婚禮、不用宴客、不用見證,當然也不用什麼結婚證書,只要到戶政所登記,夫妻關係就生效了......看不太懂你寫什麼
我不一定支持國民黨,但我絕對不投民進黨,不投民進黨證明我眼光正確

空凡 wrote:
結婚是建立於信賴、肯...(恕刪)

已婚未婚都擋不住對方外遇劈腿,未婚無法提告已婚可以提告差別就在索賠。

mido108 wrote:
保證?現在結婚不都登...(恕刪)

到戶政事務所作結婚登記 仍然要填寫、提供結婚書約才可登記完成
mido108 wrote:
保證?現在結婚不都登記制了,只要兩人同意,不用婚禮、不用宴客、不用見證,當然也不用什麼結婚證書,只要到戶政所登記,夫妻關係就生效了......看不太懂你寫什麼


我說的是
只能保証,你們在法律上,政府的記錄上你們是一個整體的算法。
還有離婚時能拿一半的權利。

例如根據法律:
http://www.lawtw.com/article.php?template=article_content&area=free_browse&parent_path=,1,2169,510,1486,&job_id=63208&article_category_id=1499&article_id=31049

依所得稅法規定,課稅年度中結婚的夫妻,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可以選擇夫妻分開單獨申報或合併申報。所以國稅局建議在93年度結婚的新人,明年5月份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可就夫妻兩人的所得、扶養親屬人數及扣除額等先行依下列2種方式試算,應可省下一筆小額稅款。

一、單獨申報,即夫妻各填寫一份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書,夫妻所得完全分開計稅。

二、合併申報,夫妻共同填寫一份綜合所得稅申報書,並可就其中一方薪資所得分開計稅。

你沒婚書就不能合併申報了


除了這個,婚書不能保証快樂,但是有人覺得關係裹有婚書會快樂點。
就如有包包比沒包包快樂一樣。
無解的 。
我目前也是處於這種狀態...心有戚戚焉~但我決定繼續演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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