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女:一直逼我要結婚 可是我不想阿!!B女:那妳就好好說阿 想再等等咩!!A女:沒關係啦 我跟他說好了B女:是喔 有共識了嗎?A女:恩!我跟他說 我希望有台北市的一間房B女:是喔 這樣會太難嗎!!A女:不會啦 我這是要給他一個目標阿 要積極一點!!那些我都不在乎!!B女:喔喔喔~~~
當我30歲時有三百萬現金+台北市的一間房,我一定會找25歲以下的當結婚對象.當我35歲時有三百萬現金+台北市的一間房,我一定會找25歲以下的當結婚對象.當我40歲時有三百萬現金+台北市的一間房,我一定會找25歲以下的當結婚對象..這樣至少還能確保小孩的健康...奉勸趁還有人追的時候...趕快結婚!
天橋下說書 wrote:未婚A女:喔 一直逼我要結婚 可是我不想阿!!....(恕刪) 這不是很明顯嗎,女方還不想結婚,所以才開目前男方無法達成的條件(條件太輕鬆讓男方達成了怎麼辦)又不是女方想結婚而且要求男方一定要達到上述條件才嫁所以不知樓主想討論的方向是?至於男方有了上述條件還要不要娶女方那又是另一回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