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咁的
女朋友的父母向我開口說
她們的女兒不習慣家裡有神桌,也不能拜拜
我就說我不會迫她拜拜,我可以讓她把十字架放在家裡,但就不要阻止我在家裡維持和傳承原有的文化或信仰
然後我女朋友就叫我把神桌或神主牌放進房間或櫃子裡
其實真的有必要這樣樣?
後來我直指他們基督教信仰霸道,要用自己的信仰為理由阻止別人的信仰和傳統文化
我的女朋友也承認,她說只能要我遷就她
我想問,有沒有基督徒是結婚後,容許先生家裡維持原有的文化信仰風俗的?
如果容許了在家裡放神桌和祖先靈位,是不是就等同離經叛教?是真的絲毫妥協的餘地也沒有嗎?
我自問不強迫她拜拜和燒香、不要求她不參與教會活動已經是遷就了她,
只是要求她不要要求我改變我家裡原有的文化信仰,
為何她和她的家人如此不懂體諒別人?還要得寸進尺?
到底是她們的教會要求她們這樣做,還是只是她們個人行為問題?
有沒有經驗的朋友可出來講一下... 我想多聽一點意見
螢幕花到 wrote:
先不討論他是否虔誠光...(恕刪)
她和她的家人有很多理由,我聽了很多,理由離不開這些:
1. 燒金銀衣紙易生危險,污煙也影響健康,政府也不提倡。
2. 燒香的煙會會影響健康。
3. 我們的信仰不接受家中有別的偶像。
4. 我們不能拜別的神。
5. 反正你並不是信那些偶像。
6. 你們將來不打算和父母同住。
7. 我們不習慣家中有別的宗教行為。
8. 我們可以不在家中進行任何宗教行為,你也別把那些東西放在家中。
9. 請你把神枱等拿進房間或放在外邊。
我嘗試逐點回應:
1. 我只會在安全合法的場所燒金銀衣紙,而且一年我通常只會燒兩次。
2. 有需要是我會用電子香和電子爉燭代替,燒香也會讓你不在家時才燒。
3. 有甚麼理由要我為了你的信仰而放棄我原來的文化習俗呢?
4. 我沒有要求你們拜拜,只要你們不理不管我的信仰就可以。
5. 我信不信那些與我拜不拜無關,我只把那些當作是傳統文化習俗的一環,我做的只是保留和傳承。
6. 我做的是保留和傳承家中的文化和傳統,每個人家中都有自己的傳統和文化,與我是否與父母同住無關。
7. 我也會不習慣家中有其它宗教行為,但我也不會阻止,這是每個人都有的宗教信仰自由。
8. 家中任何人都可以有屬於自己的宗教信仰,你不把宗教信仰帶回家中,只是你放棄了自己的權利,有甚麼理由去支持因為你放棄了某一種權利,就要別人和你一同放棄呢?初步看來這和損人不利己無異。
9. 同上,在我行使自己應有的權利之時,如沒有合理理由,而且我沒有損害他人和自己,更不應被阻止。
基督徒聽到這些會有甚麼感受?這些我是打算再被她和她的家人講起時將要作出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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