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希望不要住外面,叫我一起搬回她家住?
說這樣比較省錢,原本我家房間就不夠住了,我一家三口只好搬到外面,無奈買不起房子,只能在外用租的,租金9000元,水電約2000元,在外停車月租3500元。
岳父跟我妻子提議說叫我們搬回家住,說這樣比較可以節省開銷,且願意提供他的車位給我停車(他說他車很少開,可以放公司),說這樣比較可以省到以後買房子的錢,姑且以後不知道在同一個屋簷下相處如何。
這樣想一想開銷起碼省了將近15000元,但是我覺得多少還是要給她們家生活費,但比出去外面生活,還是省很多,想請問的是各位男士,以目前這年代,住女方家會很奇怪嗎,會被看衰嗎?還是要為了面子,咬牙住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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