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8741QQQ wrote:小弟我今年31歲工...(恕刪) 宅宅當然是存錢娶別人的前女友當老婆呀 !?自己在外面住滿燒錢的,改善通勤生活就算了,單純的只是想搬出去沒有什麼好處,除非有人能讓你帶回租屋處? 會比在家好...
Q8741QQQ wrote:小弟我今年31歲工作...(恕刪) 我覺得會存200萬的年輕人不會是啃老族呢,啃老族是自己沒賺錢能力才賴家裡的人喔。我倒是覺得你現在搬出去的理由不太充份,如果遇到願意跟你共度一生的人,再考慮搬出去吧。錢可以存多點,以後不用負擔太多貸款;也可以給爸媽多點零用錢,證明你對他們有貢獻;或是讓家裡更好,幫忙整修或裝飾,讓爸媽看到你有為家裡付出;應該是你現況最佳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