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已經離婚三年多了,有時像朋友聊一點,有時完全不說話,各過各的生活,產後就分房了,離婚後完全沒有性生活,他會共同分配接送小孩的時間。
即使是現在,我可以感覺他對我是有感情的。離婚的理由很單純,只是個性跟金錢觀不合,他是少爺我是省錢一族,產後憂鬱症、工作壓力一直影響著我,能幹的婆婆問題讓我疲倦。即使我後來去看醫生,也給自己一個月不照顧小孩去旅行。但一回台灣好像又發作了,大哭大鬧,公婆搬走,我們還是離婚了。
男方的家人不知道,只認為我們夫妻之間太冷淡,要我放下過去的成見重新開始,但是他不跟我談未來,他很被動,這三年來我好幾次要主動討論我們之間的問題,但都不了了之,反而他覺得現在很好,他有車有房,給我3萬照顧小孩跟家用。
如果我們之間無法回復,我應該開始獨立開始找房子,帶二個小孩重新開始,大兒子可以理解,小兒子可能會吵著要爸爸。我晚下班我媽會照顧小孩,但是我媽非常不同意,覺得這種相處模式很好啊,有房有車對小孩也好

我開始擔心,諾大的房子只剩前夫一個人,我擔心他的爸媽無法承受兒子離婚孫子們被帶走
每每仲介給我價位合理的房子我又開始卻步,是不是我被保護的太好?我的好友說我擔心的太多?但他家並不是壞人,總是會為對方著想啊,不知道版上是否有人可以給我建議...

然後... 我也有覺悟,如果可以重來,我寧願產後不要分房睡,跟小孩睡覺也許很累,但是夫妻還是要同一張床,分享我們的一天,也許我會發現我的症狀早點看醫生。
婆婆總是說,他上班很累,下班需要放鬆,所以我下班再累都是自己顧二個小孩,我開金口他會幫忙,然後幫完又去上網或玩音響做他喜歡的事,弄到很晚才睡,我們坐息完全不同又分房。後來我才知道,我朋友是二大二小一起打通鋪,全家一起關燈聊天入睡,小孩三四歲後鼓勵他去自己的房間,也許當初我應該用這種方式。.
文章關鍵字
這樣的相處模式也沒有不好,
如果你想從新開始的確搬出去比較好.
但是前提是,你準備好要從新開始了嗎?

你會擔心偌大的房子只剩他一個人,
是不是也代表著你有一定程度的掛念他呢?

過去的事情回不去了
現在該思考的是如何讓孩子有更好的環境成長
然後讓自己有正向積極的態度和想法
ChrisKa wrote:
我們已經離婚三年多了.. ... 我也有覺悟,如果可以重來,我寧願產後不要分房睡,跟小孩睡覺也許很累,但是夫妻還是要同一張床,分享我們的一天,也許我會發現我的症狀早點看醫生。.(恕刪)

分房通常造成夫妻關係惡化一個原因之一
樓主有想過如果可以重來....
是否願意再給彼此一個機會
分分合合,
也沒什怕的,
有時可能要出去,
走個一圈,
過個幾年...
世事難料.

一直卡在思考這個問題,
不累嗎?
搬出去,
傷害很大嗎?
好好談好後就搬出去阿,
真不行再回來阿,
又不是仇人.
從原作的敘述, 前夫的經濟條件不錯, 不管是靠自己掙錢來的還是公婆家業大,
感覺上婚姻對他來說可有可無, 對小孩的照顧從您敘述看來, 只是個義務.
台灣社會這樣男人挺多的(包括我前夫), 多半35-55歲這代(反而80年後的較不會)
不論老婆有沒有上班, 照顧家庭, 做家事跟帶小孩的責任都認為是妻子的責任義務
認為男人只要有給家用、離婚後每個月給個二萬三萬就自認很了不起.
孩子的媽, 對他們來說, 功能就是個保姆.
離婚後法律給予他們探視權, 小孩還是姓夫家的姓
所以大多數男人當然放手給前妻帶, 每個月給個2-3萬, 比起外面的保母還便宜
自己的小孩給親媽帶, 總是比較放心對嗎?
平日爽爽過日子, 談戀愛, 交女友; 週六還可搖身一變成白臉的weekend daddy
這麼好康的事情, 結婚幹什麼?怪不得離婚率居高不下.
台灣對女性的保障很低. 不像加州法律, 男人一離婚 身家財產一半都得給老婆.
台灣只要負擔小孩養育費就可以了, 臺北市來說的話一個小孩約兩萬多
一個月入五萬的男人給這麼多, 月入20萬的男人也是給這麼多
請問後者高收入的男人, 怎麼會不心癢?

其實很多我這年代的男人, 婚前都是新好男人樣; 婚後也是不錯
等到小孩出生後就原形畢露, 為什麼呢?目地達到了
離婚也不怕. 台灣的法律, 離婚後小孩如果改姓, 依然需要對方同意
坦白說, 若我是男的, 有車有房收入不錯, 小孩出生後整個生活品質不如從前自由自在
綁手綁腳, 久了當然想作怪. 除非太太是傳統賢慧型, 乖乖聽話在家帶小孩
讓男人有完全的自由, 把老公當大爺伺候. 無聊時玩玩小孩就好
不要找他麻煩協助做家事跟顧小孩. 這樣婚姻就不會出問題.

分房睡不是關鍵; 問題還是出在你老公的心態與個性.

這只能看你自己怎麼抉擇. 我離婚多年, 從來沒後悔過. 單親媽媽辛苦是沒錯,
但我前夫就像你前夫那款, 放生. 各過各的, 真的比較好,
尤其你有工作有收入. 感覺上好像你離婚了還跟前夫同處屋簷下?
這是最大禁忌. 對你不利. 離了就切乾淨, 不要牽扯不清. 這對女人最不利.
SSSS2503 wrote:
分房通常造成夫妻關係...(恕刪)

😲😲😲😲😲
ChrisKa wrote:
我們已經離婚三年多了...(恕刪)


當出買房預算怎來的?

工作收人還在向分居男伸手要的?
estella2014 wrote:
從原作的敘述, 前夫(恕刪)

講得很透徹
樓主的前夫似乎無意再復合

目前 樓主的角色 應該比較像幫忙帶小孩的褓姆

要是有一天 前夫帶新任女友回來

樓主要如何面對 ?


要不要搬離前夫家 很難判斷

畢竟還要考慮到小孩 、及樓主的經濟情況 才能決定

都離婚了 過去的事情 已經不重要

最重要 重新過自己的生活


我身邊有幾位朋友 離婚後又快速再婚

再婚的生活 更糟了 ^^
ChrisKa wrote:
我們已經離婚三年多了(恕刪)

離婚放過男方
別在巴著不放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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