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覺上你老婆晉級的很快~變聰聰了.(該不會也在看01吧???)
可以理解板大的憤怒,但也感覺版大對法律的認知沒跟上想要做的事情
網路貼出與影響名譽相關的個資,足夠構成訴訟的證據
加上你老婆打算對你提出毀謗...我個人建議...不要擴大對自己的傷害
(你打算走的...都是民事訴訟...很貴)
我只是好奇~你沒打算問一下你自己的岳父岳母怎麼看待女兒紅杏出牆的事情嗎?
親友間的私了壓力是大過於公眾撻伐的(公眾畢竟只是看戲心態居多)
法律上的部份(我不是學法的...先聲明...如果講得不對~請其他先進糾正)
證據分直接證據和間接證據,按認定事實所憑之證據,
並不以直接證據為限,間接證據亦應包含在內。
所謂間接證據,係指其所成立之證據,在直接關係上,雖僅足以證明他項事實,但由此他項事實,本於推理之作用足以證明待證事實者而言。
所以~未經宣告而密錄的影音檔、通訊資料或圖片,只要夠具體~就足以為証
(但秘密錄影或錄音已涉及妨礙秘密罪罪<-這是刑法...不好玩唷)
加上如果版大一直以"找證據告死妳"的對話方式,要錄到的機會等於0...
但如果是從相關人等蒐集來的證據(與岳父母、同事、手帕交討論的內容錄音...或是...對方偷吃日記...)
充分到直接顯示...老婆偷吃...大概就可以準備打官司
但...法院的部份~應該會要你們先進調解,調解破局、或不願調解才會開庭
但還是一句話~民事訴訟...很貴...而且律師水準差很多...好的律師...更貴
快過年了~對自己好一點,不放過對方也代表沒讓自己好過
我也認同罪有應得,偷吃就要負責
但要對方負責的時候,沒必要把自己賠進去
當對方不在乎你時,也不會因為你難過你痛苦...而難受,難受的只有你自己,跟真的在乎你的親人
告知對方母親這樣的媳婦我們不要了
對方母親竟然歇斯底里的說 妳說什麼 我有再錄音 妳再說一次
聽到這 真是讓人心寒 從頭至尾 挺她女兒 未免有些過頭了吧 似乎還想叫她女兒回來
再說已被別人用過 我也不敢用了 要她幹麻 也會有心中疙搭吧
再者 有一就有二 有二就有三 她這次搞的 正好是第三次
前兩次為精神(或許是被我提前發現~才沒變肉體)~我皆原諒
我只有破口大罵 雖然 難聽但還未動手 (也是她自找的~我已盡量控制情緒)
事情至今 丈人 都未發言 似乎感覺 丟人現眼 無顏面對我們這邊
旦不知真是如此 還是又是我一廂情願的想法
我已經慢慢放下了 反正事發至今 她損失
屈臣氏 年終 + 6個以上同事感情 娘家 那邊親戚 全都以此事為恥
外加現在 放在我家的摩托車 現在又傳訊息告訴我 男的跑了 要告 要打 隨便我去找
而我 少發放 好幾包紅包 省了一筆 現在最擔心的事情是 70多歲外婆
一直想當 "阿祖" 還養好雞 要殺坐月子用 真不知道該如何告訴她
不管是法官判還是自己和解,沒有花個上百萬通常很難息事寧人,
因為你睡了人家的老婆,就是跟對方老公為敵,
你想人家會對你善罷干休嗎?何必去招惹這種事情。
事後將所花的金錢除以打砲次數,你會發現單價其實很高,
還不如坐飛機到大陸的KTV酒店來得划算,只是要注意衛生就是了。
男人的弱點就在不管是否女人自己寂寞而接受引誘,
東窗事發後女人只要哭一哭,數落男人的錯才導致她出軌,
以此來減輕自己的罪惡感,而男人就一定逃不了責任。
以前雖然也有機會搭上人妻,無奈自己膽小怕會傷害人家老公而不敢進一步行動,
現在想想還好沒做糊塗事,不然會發生什麼事情還不知道咧。
沒有性伴侶的話,想要解決生理需求就去找門路或是五指姑娘,但要記住不要碰已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