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linwen wrote:
跟家人也談了一下
覺得既然對方拿不出這筆錢 就不用搞得讓他們家裡 去承擔女兒的選擇
過幾天可能就要簽離婚協議書
我想 我就寫上 金錢上面雙方互不欠對方之類的話
如果對方真的主動退回 我就拿
但是如果對方仍覺得 聘金不應該退回 我也不提了
很多人說的對 放的下 其實我才能繼續前進
不應該繼續花費能量跟心思 在這種事情上了
不過異鄉念書中間 發生這種事情
真的已經有幾個禮拜 都沒有進度了
再次謝謝大家
我想 我就最後再做一次好人吧
當作繳學費好了...
>>>
版大 心胸真的很豁達且理性
這樣的決定是對的
好聚好散
畢竟在人海茫茫中 , 她也曾陪你度過一段快樂的時光
簽證部份 , 能幫忙的 , 也好人作到底
對你也沒什麼損失
但 對你的未來 , 也許會有一些的影響
以個人而言 , 寬恕別人其實是幫助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