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ff wrote:乍看之下搞不清你女友是會計太強還是數學不好不結婚也是也要吃飯,也要付水電費/網路/電話/電視費+房租結婚只要付水電費/網路/電話/電視費(少了房租)不然你跟她說,房子掛妳名下,頭期款還我,房貸妳付,管理費/水電費/網路/電話/電視費都我付飯本來就要吃,1人出1半,醬,她有佔到便宜了吧...(恕刪) 現代人的婚姻觀念很薄弱,遇上這種「特別沒觀念」的,只能說愛就卡慘死(台語)。話說回來,也不用太難過,沒人規定婚姻一定要怎樣,有人事事分明,有人一律閉隻眼,更多人是吵吵鬧鬧不知不覺就過了幾十年。夫妻重要的是彼此的默契。只要雙方都高興,一樣可以長久。若真的喬也喬不攏,離也離不開,最簡單的就是所有東西都一人一半負擔,另外,各人收入各人管吧。
jordan1221l wrote:和另一伴交往三年初頭...(恕刪) 分了吧這種計較太多了,本來房子就不是她付的.再來生活費也是她本來就要付(自己生活也需要的成本),最後,樓主你也沒有收她房租耶.這種用"也許十年二十年後分了,她什麼都沒有"的理由,感覺她本來對婚姻的期待,就是從中獲取經濟利益.我若是樓主,一定馬上分
我跟我男友今年5月結婚2年前男友已買房 他負責房貸25000水電費/網路/電話/電視費/瓦斯費.由我出.我一個月4K 但我家的房貸是我繳9600我也沒叫他將權狀寫上我的名字你們可以再溝通看看阿.其實只要雙方講好就好.
小弟剛分手, 我之前女朋友也是說要買房子, 那時交往九個月左右, 也跟版大情形差不多, 而我女友有債務... 沒多少100百萬~ 我薪水三萬四, 她要我去借錢, 或是借信貸來當頭期款... 最後還是沒買, 我覺得這樣壓力太大了...她也說買房子是給她一個保障, 我在心理想我有什麼保障...她也說過不買就分手的話, 分手 這句也是常常掛在嘴邊...我2/5才搬走, 她2/6就去相親, 現在她跟那個男的在一起了, 對方是修飛機職業軍人... ps.現在我還是很愛她, 這就是所謂的愛的卡慘死吧~
既然要結婚又何必分彼此的,我跟我老公現在錢都混在一起了(不過我現在沒工作了)雖然現在不少人建議夫妻財產分開,但算計這些不是更傷感情,要結婚就是要同甘共苦,雖然我身為女人,但還是會對“只想往男人身上撈好處”的女人感到不屑....樓主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