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已經跟她說了:我們不適合(在我看來,是滿殘忍的一句話,沒有讓人感到是激將法)

所以趁早分手吧!既然她不是你的菜,那就別擔誤彼此的青春。

女方都沒說什麼話,或表示意見嗎?該不該分手,是問你女友,而不是在這裡徵求大家的意見。 

還有...........偷偷翻人家的東西,就是一種讓人很不舒服的作法,換作是我,我拒絕與這樣的男人繼續在一起。

熱血小周 wrote:
先說我女友是櫃姐.....(恕刪)


你女友應該跟你分手才對.
櫃姐真是躺著也中槍(我是從事百貨業)

我不抽煙,也不愛抽煙,而且不是只有櫃姐才會抽煙,好咩

以上是題外話

千萬不要想著要改變一個人,因為誰也不會因為誰而改變,除非他自己下定決心

版主,想清楚,不接受,一剛開始就不要勉強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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